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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3 文字大小: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规范生态环境档案著录工作,现批准《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HJ9-2022)

  标准自2022年3月15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环境保护档案著录细则》(HJ/T9-95)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2年3月9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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