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监察执法四处在公司宾馆五楼会议室举行“进一步落实煤矿瓦斯治理要求 提升我省煤矿瓦斯治理水平”专题宣讲会。

  宣讲会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煤矿监察处处长宋殿卿主讲。他传达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和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辽宁省煤矿强化瓦斯防治十条规定》通知精神,并结合多年来国内煤矿瓦斯事故案例,对《规定》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他要求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树立瓦斯零超限理念,强化瓦斯防治责任落实,保障瓦斯防治投入,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夯实基础管理,突出源头治理,做好抽采评价,落实落细《辽宁省煤矿强化瓦斯防治十条规定》,以此提升煤矿瓦斯治理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监察执法四处有关人员,公司副总经理李鑫、副总工程师刘金龙,公司通风处相关人员,本埠8个生产矿井、铁岭双树子煤矿通风副总和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了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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