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6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了下列煤矿安全许可事项,现予以公告。
一、同意新颁5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
子长县南家咀煤矿(整体托管)
神木市东梁矿业有限公司(整体托管)
府谷县华秦煤矿有限公司(整体托管)
榆林市横山区石马坬煤矿(整体托管)
二、同意直接延期1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陕西煤业集团黄陵建庄矿业有限公司
三、同意正常延期3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陕西益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富县牛武镇郭家洼煤矿(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陈家山煤矿
四、同意注销6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有效期满未申请延期注销(2处)
因有效期满未申请延期,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二十九条(四)规定,对下列2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铜川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陕)MK安许证字〔123006〕
神木县三道峁煤矿(普通合伙)(陕)MK安许证字〔121204〕
(二)整体托管新颁证后注销(4处)
因整体托管新颁证,对下列4处煤矿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子长县南家咀煤矿(陕)MK安许证字〔122017〕
神木市东梁矿业有限公司(陕)MK安许证字〔121119〕
府谷县华秦煤矿有限公司(陕)MK安许证字〔131381〕
榆林市横山区石马坬煤矿(陕)MK安许证字〔20200006〕
五、同意2处煤矿安全设施设计
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三号风井及附属工程安全设施设计
神木市瓷窑塔矿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整合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井工)
特此公告
来源: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