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上湾村村民向内蒙古晨报晨网记者反映,2008年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实施万亩造林项目时,占用了乌兰木伦镇上湾村郭家圪台社和白家墕社土地,在项目实施前期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与村民口头约定每亩给予管护费,合计400万元。但项目实施至今却一直未兑现约定。
而在记者采访中,双方对400万元管护费各执一词。
企业:当时应该没答应支付400万元管护费
4月6日,就村民所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生态环境管理中心,与王义处长了解此事的具体情况。王义表示,2008年万亩造林项目是乌兰木伦镇政府牵头做的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企业配合完成。
“据我了解,我们企业当时应该是没有答应过要支付这400万元的管护费,当时我也不在这个岗位,具体问题也不太清楚,管护费这个事情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企业和政府没有签,政府和村民也没有签,这就是一个糊涂账,谁也说不清楚。”在采访中王义表示,不管以前有没有答应给管护费这个事情,现在既然出现了这个问题,就会想办法去把它解决掉,也会从现在开始真正把这个事情落实好。
村支书:每年每亩给予村民补贴管护费80元
4月11日,记者来到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人民政府,了解万亩造林管护费的详细情况。2008年在上湾村任职村支书的郭快乐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2008年,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拟探索实施采煤深陷区生态修复治理。与镇政府和我们上湾村协商计划在上湾村白家墕社、郭家圪台社境内选择不同地段实施万亩生态绿化试点工程项目。当年3月,我们分别在两社召开了社员大会,全体社员一致同意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实施万亩生态绿化项目。”郭快乐说。
据郭快乐介绍,当时村里与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口头约定,比照“退耕还林”管护办法,每年每亩给予村民补贴管护费80元,一共10000亩土地,前三年由神东煤炭集团栽植和管护,后五年由上湾村村民负责管护,所以五年费用共计400万元,在项目实施8年后支付此笔费用。
“当时就是口头约定,没有形成书面协议,后面可能因为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内部领导更换或其他原因,一直未给村里支付这笔费用。但是在今年3月份,地企协调会议上双方达成一致,要支付这笔费用,接下来就是流程的问题了。”郭快乐说。
4月13日,记者再次联系到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生态环境管理中心王义,询问是否在今年3月份的地企协调会议上双方达成一致,神东集团要支付400万元的管护费?
王义表示,对于这个情况,希望记者向集团负责地企协调的部门了解,自己并不了解。
4月20日,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生态环境管理中心发给记者一份书面回复。
就管护费的问题,该份回复称需村民提供可执行的依据,如确属无法提供,需列出具体的诉求,神东将积极协调解决。另外,该回复还称,神东公司没有和任何一个村及村民答应过无偿支付管护费,也没有签订过此类协议。
就是否在今年3月份的地企协调会议上双方达成一致的问题,上述中心回复称,在生态治理过程中,地方政府没有和其协商过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