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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矿掘进系统:强化安全管理 以安全促生产

发布时间:2024-04-24 文字大小: |

  煤炭生产,掘进先行。新建矿掘进系统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坚持以安全促生产,全力夯实安全基础。

        为了把安全管理落到实处,新建矿掘进工作面施工有效长短探眼时执行逢掘必探规定,对不执行规定的按照红线规定处罚,并配备专用探眼量具,对无探眼量具的给予罚款;掘进施工配电点、存车场、钻场等超宽场所,要及时打锚索、戴钢带加强支护;掘进巷道开门地点由分管技术和掘进工作的副区长亲自给定,做到顶板完整、无构造地点、支护密度不能低于规程规定;掘进巷道拐弯、回头巷、开切眼时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必须使用可缩风筒;掘进工作面放炮前,班长负责向采区调度员汇报放炮断电时间,瓦检员负责汇报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瓦斯情况,重点掘进工作面作业必须向矿调度员汇报;对装药不用炮泥行为的执行红线罚款规定,对不洒水消尘、不执行“一炮三检”规定、文明生产不合格的均有明确处罚规定,做到违规处罚不手软。

        新建矿掘进系统推进支护体系建设,研究建立科学化、经济化支护体系,查明直接顶、老顶结构和岩石物理力学参数、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受水威胁区、技术边界、采空区、地质钻孔等情况,科学设计支护参数;巷道掘进时必须有临时支护措施,严禁空顶作业,对临时支护不起作用、护顶面积不足且没有其它配套临时支护手段的严禁施工;建立煤矿班组日自检、区队周巡检、矿井月抽检三级支护质量检验制度,每班设专人验收,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采用注浆加固和锚注支护方式加强松软岩层及其围岩支护,掘进工作面严禁出现前掘后修现象,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水平,实现一次成巷,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新建矿掘进系统严格执行“七必停”、“八必须”安全管理工作指令,对发现“八必须”行为的现场作业人员及安全检查人员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立即整改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掘进工作面搬家、跳面、巷道恢复时,由矿安全系统牵头,矿掘进系统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确保达标合格后方可开工,对擅自开工和验收不合格的段队给予处罚;各类开工、竣工、停产、揭煤、巷道恢复、安装工作等必须先验收,合格后再申请矿掘进系统相关科室验收,努力创造安全可靠的生产环境。

来源:七煤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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