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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社区服务设施配建,持续提升市民居住品质 生活更便利 环境更舒适

发布时间:2024-04-11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榆林中心城区城市规模与人口数量不断增长、社区服务设施短缺问题突出的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系列探索研究,不断加大新建住宅项目配建社区服务设施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区生活圈基础性、综合性作用。

坚持规划引领,创新工作举措。2021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榆林中心城区邻里中心建设专项规划》,就邻里中心规划建设标准、打造两级生活圈体系进行明确。2022年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榆林中心城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建幼儿园邻里中心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创新性地提出:新建住宅项目配建幼儿园、社区服务设施采取“按比例确定配建面积、统筹规划配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建设、产权无偿移交政府”的模式,为完善城市居住区服务功能,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打造快捷、便民、宜居的城市生活圈提供了具体指导。

科学研判论证,明确配建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人对城市生活圈范围内社区服务设施现状进行全面调研摸底,综合研判分析,并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按照“缺什么配什么、缺多少配多少”的原则,统筹确定具体配建项目及配建面积。同时,《榆林中心城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建幼儿园邻里中心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还明确规定,配建社区服务设施要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求提供了坚强保障。

强化全程监管,确保配建到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行全流程管理,将配建社区服务设施各项要求纳入审批各环节。在编制住宅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时,同步确定配建社区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具体项目及相关要求;在发布住宅项目用地招拍挂出让公告时,明确必须配建项目并无偿移交等事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时,将配建各项要求写入合同,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在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严格落实配建社区服务设施临街设置、单独占地等要求;在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时,对未按要求配建、未无偿移交的,一律不予通过核验核实,不得办理住宅项目竣工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确保拟配项目保质保量配建到位。

截至目前,榆林中心城区批准配建社区服务设施总面积达到32.73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幼儿园、托儿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卫生服务站、公共厕所及环卫工人休息室、便民菜市场、街道办和社区中心、社区医院、警务室等,便民利民的生活圈和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居住品质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