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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如何走好下一程?
2023-03-28

         十余年来,经历了倡议探索、试点示范、联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已经成为矿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守护了绿水青山,获得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可。但一些问题也随之暴露:一些地方只求数量不顾质量,导致某些绿色矿山名不副实;部分企业存在一劳永逸思想,绿色成果难以保持;缺乏有力的约束和激励政策,创建效果不及预期。
  无论是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还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矿山建设都是重要的支点。绿色矿山建设想要稳步前行走好下一程,还须破解诸多难点。
  矿山绿色新图景徐徐展开
  绿色矿山的理念诞生于本世纪初,起始只是倡议。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生态文明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自然资源部门以更高远的视野、更科学的角度来谋划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顶层设计、政策措施、标准规范、评价体系等一系列制度逐步建立,并在实践中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原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随后原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有色、冶金、化工等9项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这些基础性制度性文件的出台,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推力,提振了地方和行业的信心,加快了绿色矿山前进的步伐。随后,各地纷纷建章立制、夯基垒石,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探索适合本土的新机制、新方法。
  据了解,按照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区环境生态化、企业社区和谐化的“六化”指标要求,截至目前,全国共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1100多家。擦掉灰尘华丽转身,这些有担当有作为的矿企,依靠绿色动能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山东黄金秉持绿色发展理念,旗下多家生产矿山被评为“国家级绿色矿山”,绿色勘查实践取得良好成效。安徽海螺水泥石灰岩矿注重科技创新,在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修复方面形成一系列绿色创新成果。甘肃金徽矿业高标准建成绿色矿山,被评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浙江新开元矿业的智能化、花园式、和谐共享的绿色矿山建设模式,引来全国一批又一批的学习观摩团。紫金矿业推动中国绿色矿山理念“走出去”,在塞尔维亚投资打造的绿色矿山得到了当地政府和人民的高度评价。
  以科技创新为切入点,矿山企业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节能减排、降本增效上纷纷取得了成效,可谓一举数得。辽宁省朝阳市建平盛德日新矿业有限公司,投资1.58亿元集成研究的干排铁尾矿综合开发技术,不仅消化了铁精矿生产过程中的废弃尾矿,实现日排放干尾矿4000吨的生产能力,还节约了大量水资源,用水量由原来的每天7500立方米下降到1500立方米。这一系列“组合拳”为企业年增效4253.5万元、创造社会效益2.5亿元。
  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矿业绿色发展研究所报告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原煤平均入选率为71.2%,比“十二五”提高了11.6个百分点。地下开采铁矿平均开采回采率为86.4%,较“十二五”平均水平提高了4个百分点。露天开采铜矿、铅矿、锌矿、钨矿等主要有色金属矿及金矿开采回采率超90%、选矿回收率超85%。绿色矿山企业“三率”水平高于行业平均10%~30%,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灰尘少了,绿意多了,污染降低了,资源利用率提高了……这些看得见的变化背后,是矿业领域生态文明理念的觉醒,矿山绿色新图景正徐徐展开。
  政策机制仍有难题待解
  当全社会都认识到绿色可持续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为绿色矿山点赞的时候,现实情况却是绿色矿山数量还不到全国矿山总数的一成,这不禁让人思考:绿色矿山建设为何仍显缓慢?
  长期以来,很多地方绿色矿山建设存在正向激励不够、反向约束不强的问题。为了提高企业的积极性,《意见》提出了激励政策体系,从用地、用矿、财税、金融信贷等方面加大对绿色矿山的支持。但由于缺少相关配套文件,地方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实,导致一些矿山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矿企的热情不高。比如,在用地方面,绿色矿山建设中需要的建设用地并没有优先保障,企业复垦盘活工矿用地后如何更好加以利用,也缺乏相应的操作措施。此外,将矿业权向绿色矿山倾斜投放,又违背了矿业权公开竞争出让的政策要求。
  在约束机制层面,部分省份自发出台了相关政策。比如,广东、湖南等地对达不到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要求限期整改,处罚措施包括暂不予延续登记、停产整改和政策性关闭。但目前《矿产资源法》修订尚未完成,地方主管部门也有顾虑:没有上位法的支撑,相关政策容易引发行政诉讼。
  各省矿产资源禀赋不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有差异,也造成了不同地区、不同矿种、不同规模矿山的建设比例、建成水平不均衡,有些地方主管部门认为,当前绿色矿山评价标准体系对这些方面的考虑还应进一步完善。
  部门间协同程度不高、效率低下、权责不对等,也是制约绿色矿山加快推进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些基层自然资源部门干部反映,作为一项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一些部门只是参与会议、出台文件,并未作出实际贡献。在一些地方,矿山企业的超限超载、污水排放、扬尘噪声等涉及安全生产、环保领域的问题,都归自然资源部门管,导致工作被动且压力大。
  另外,资金短缺也是诸多企业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的一大难题。有矿山企业负责人称,矿区环境治理、智能矿山建设等领域需要大笔资金投入,短期内难以看到回报,让企业捉襟见肘。
  除客观因素之外,也存在一些中小型矿企对绿色矿山的内涵理解得不够深入的问题。有的认为绿色矿山就是简单地“搞搞绿化”,做好表面功夫就行,对绿色发展理念缺少全面准确的认识,贯彻落实不够彻底。同时,缺乏主观能动性也是造成绿色矿山建设迟缓的原因之一。比如,一些矿山企业对绿色矿山建设的现实紧迫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缺乏主动建设的积极性。还有一些企业存在惰性思维,一旦获评绿色矿山称号就“躺平”,绿色成果难以维持,甚至逐渐“返灰”。
  多举措“破局”难点堵点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的当下,一些地方从绿色矿山建设的堵点难点上“破局”,攻坚克难,创新探索,取得了一些亮眼成效,也为今后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一些思路。
  在加强统筹领导方面,辽宁成立了以副省长为组长的“绿满辽宁”工程推进工作专班,将绿色矿山作为其中一项工程高位强力推动,并把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市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之中。
  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的金、铁资源丰富,是典型的矿业大县。该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绿色矿山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绿色矿山建设办公室,专人专班、专职专责。此外,该县还建立了绿色矿山专家资源库,吸纳专家组建智囊团为绿色矿山提供指导。目前,全县大中型矿山超过八成建成绿色矿山。
  在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方面,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经信、科技、财政、生态环境、水利、应急和市场监管部门出台《浙江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8个部门各执其责,又能“握指成拳”,为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在健全法治保障方面,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辽宁省本溪市等地出台了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以地方人大立法的方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为绿色矿山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激励奖励政策方面,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细化出台了11条支持政策,包括可将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中矿山企业的绿色矿山建设急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支持、对绿色矿山企业申请办理用地和矿业权审批登记开设绿色通道、对建成的国家级和省级绿色矿山出台分级奖励制度等。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与省财政厅则设立每年3000万元、4年共计1.2亿元的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专项奖励资金,极大提高了矿山企业创建的积极性。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建绿色矿山项目或技改项目,和1000万元以上的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给予投资额10%的奖励。
  记者注意到,一些地方已经将绿色矿山作为矿业的“底线”要求,探索出台了一些与矿业权审批挂钩的政策。比如,河北省规定国家级绿色矿山才能深部扩界,海南省把建成绿色矿山作为采矿权延续的先决条件。
  “乘着全省数字化改革的东风,我们把数字化理念引入绿色矿山建设,探索以数字赋能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矿保处副处长俞康春介绍。2020年,浙江省率先启动了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目前已经有3家矿山通过验收。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资源利用效率、生产管理效率、科学决策能力、企业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得到了明显提高。例如,建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建成余热发电储能系统,年节约标准煤31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1万吨。
  齐心合力走好下一程
  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到目前,接下来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下,无论是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还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需要各方齐心合力,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绿色矿山是解决矿业工程活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一把‘利剑’。绿色矿山建设要站在国家立场上,而不是站在哪一家部门、哪一个行业的视角来看待。”在中国工程院院士、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学家武强看来,当前要紧跟时代之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的重要回信精神,推动矿产资源绿色低碳勘查开发利用。
  对此,武强建议,应将绿色矿山建设融入矿山全生命周期,按照系统工程的思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把单个矿山纳入到大流域、大自然生态系统进行统一考量、统一治理,最终实现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综合效益最优。
  在完善奖惩措施方面,业内多位专家建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相关部门应针对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企业关注和提出的用矿、用地、税费等方面的问题和需求,深入实际调研分析,联席研究解决途径,为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打好基础。根据国家相关部委文件,各地应第一时间制定发布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顶格实施各项激励奖励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将奖励措施落到实处,提振企业信心,扭转一些中小型矿企对绿色矿山建设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局面。
  随着绿色矿山建设的持续推进,其重点也必将转移到中小型矿山,但中小型矿山在管理、资源、资金等方面相较于大型矿山存在明显差距。对此,专家建议地方政府应立足矿业发展实际情况,遵循矿业发展规律,准确把握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实事求是制定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目标,按照“一地一策”“一矿一案”分阶段逐步扎实推进。与此同时,企业自身也要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寻求资源、资金、技术,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的顺利推进。
  此外,中国矿业联合会会长彭齐鸣建议,进一步完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建设。他说:“当前,矿业要站在更高阶段更加深刻地理解‘生态’的含义,在绿色矿山的标准体系中突出‘生态’二字,特别是在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气候、环境、生态等因素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调整不同地域的标准要求,做好修订完善。”
  多位受访专家一致指出,科技进步助力资源的高效综合利用是绿色矿山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应努力突破矿产资源开采利用环节中“卡脖子”的关键技术,加强科研单位、院校、企业的产学研联合,不断优化矿业技术创新体系。
  绿色矿山不是也不可能一天建成。其中既涉及矿产资源开采利用的科技进步,也有市场经济的“无形之手”,更蕴含了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只有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齐抓共建、多措并举,才能守住生态红线,绘好矿山绿景。(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