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债转股信息可在线发布
企业应保证发布信息真实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发布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入推动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的开展,加强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与潜在对象企业之间的对接谈判,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牵头开发了“市场化债转股信息报送平台”。
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并具有转股意向的企业,可通过互联网访问报送平台信息系统发布市场化债转股意向信息,相关信息经评估后在企业授权的范围内发布,供实施机构及其他相关投资机构查看、对接,促进供需双方信息交流。通过报送平台发布市场化债转股意向的企业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鼓励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通过报送平台发布意向信息,严禁“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发布市场化债转股意向信息。
企业发布市场化债转股意向信息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转股原因、计划转股模式及希望达到的去杠杆效果;拟转股的股权价值或估值情况等;对潜在投资机构的意向偏好和信息发布范围,如投资机构规模、资金实力及相关业务能力要求等。
企业应保证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填报信息不实或故意隐瞒,将采取发送告知函、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提请列入相关失信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