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8〕18号)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各市(区)、各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管控工作,迅速将《通报》精神传达到相关行业领域和辖区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对照《通报》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和我省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举一反三,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管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工作,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完善的措施办法。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本辖区重点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情况,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控及应急处置管理,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知强调,各市区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抓住建筑施工、危化、矿山、冶金、建材、轻工等有限空间事故占比较多的行业,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排查确认有限空间,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规定和相关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有关规定,建立台帐,规范管理制度,严格作业审批和管控,完善警示标志标识,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培训。要加大对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力度,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对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中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控要求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通知要求,要加大宣传教育培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各市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和效果,通过微信、网站、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普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要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切实使从业人员掌握危险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尤其是加大对企业负责人、监管人员、风险作业审批人、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提高科学施救能力,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事故伤亡扩大。
通知要求,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各市区各部门要督促企业结合自身生产工艺特点和相关技术标准,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熟练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和应急处置方法。通过开展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督促各类企业特别是从事危险施工和作业的单位,要按规定给从业人员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安全有效的救援器材和装备,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