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以来,陕西省榆林市接连发生4起煤矿安全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必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反思事故原因,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立即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5月7日至1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巍带队,对榆林市煤矿开展明查暗访。
5月7日一大早,张巍带领的督查组驱车700公里,直奔前一天刚刚发生事故的神木市孙家岔镇河西联办煤矿、府谷县工农联营煤矿现场,并与地方政府及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人员进行研讨会商。
“要盯紧看牢长期停产停建等不放心矿井,尽快解决驻矿安监员没有配齐配强、监管部门专业人员占比较低等问题。要督促各煤矿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深入自查自改,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张巍强调。
随后,督查组一行先后对府谷县海则庙煤矿、三道沟煤矿开展检查。
“作为一名调度员,必须熟练掌握平台各类功能使用方法,不熟悉的要抓紧培训。煤矿管理层要严格把关。”在海则庙煤矿,督查组发现该矿调度员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不熟练,立即进行现场指导。
在府谷县三道沟煤矿,督查组联合榆林市、府谷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分成5个检查组,对该矿开展了为期一天半的系统检查。各检查组深入该矿井上井下,对该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测监控系统使用、井下灾害治理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4条,行政罚款18.5万元。
“针对此类产能核增矿井,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把好验收核查关。各部门在审批前必须到现场进行核查,确保煤矿具备各项安全条件再复工复产。”在问题通报会上,张巍强调。
针对近期煤矿安全事故频发多发的严峻形势,榆林市先后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形成了全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榆林市印发了《榆林市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九项制度(试行)》《榆林市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十条措施》。从5月9日起,榆林市政府包县市级领导全部下沉各县市区,专题督导安全生产工作;立即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建包括40名专家在内的158人煤矿大核查队伍,利用100天时间,对全市234处煤矿逐一“过筛子”。
5月12日,陕西局召开会议,部署当前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要求各监察执法业务处室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推动解决地方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性不强等区域突出问题;督促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灾害严重矿井“会诊”式监察等专项监察;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记者肖来朋 刘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