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准确掌握《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效能,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我局组织编制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9日,反馈意见请发至电子邮件fmjcs3215@163.com,或传真至010-64463215,或信件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邮政编码100713)。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