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掘进专业
1、迎头空顶作业的。
2、无规程、措施施工或不按规程措施组织施工的。
3、上山移扒斗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
4、锚杆、锚索的盘梁松动,扭距、拉力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的。
5、迎头无计划停风时无措施,或应急时不与调度室、安监站联系的。
6、上、下山提升不使用车尾、保险绳的。
7、煤仓施工安全措施落实不全的。
8、有截锚杆现象;使用长度不足锚杆;连续两根锚杆不合格的。
9、有透水危险不按规程规定进行探放的。
10、下山掘进定炮时采用潜水泵排水的。
11、临时支护不合格,前探支架移设不及时,接顶不牢固的。
12、锚杆支护不合格,不按规定安装锚杆;不合格锚杆未及时补打。
13、锚喷巷道初喷厚度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14、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的。
15、扒装机工作时,扒斗运行的区段有人工作或行人的。
16、架棚巷道迎头防倒设施不全或使用不合格的。
17、施工250以上的倾斜巷道防滚矸措施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18、三岔口、四岔门施工不符合规程规定,现场无施工大样图的。
19、无锚杆监测工具或监测工具失效的。
20、迎头积矸多,达到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仍组织施工的。
21、斜巷提升、对拉绞车提升、平巷提升矿车掉道的。
22、火药峒室规格、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23、斜巷施工不按规程要求设置躲避峒室的。
24、上下山施工运输轨道时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
25、交叉点施工跨度超过6米,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锚索加固的。
26、二次支护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的。
27、施工过程中有悬矸危岩,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
28、修复巷道或整棚时不执行由外往里逐架进行,不设临时支护,退路不畅通的。
29、巷道内安全设施不全、不灵敏、或失效的。
30、扒装机固定不符合规程规定或不合格的
31、扒装机移设不及时,距迎头距离超过规程规定仍组织施工的。
32、巷道变形失修未及时处理的。
33、巷道成型差,局部超欠挖达300毫米以上的。
34、锚杆支护巷道锚杆角度、外露长度、锚盘接触面、联网、压网不符合要求的。
35、对锚杆不按规定要求作拉力试验的。
36、架棚巷道支架距离、迎山角、扭矩、棚腿扎角、背顶背帮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37、对拉绞车提升,运行区段内不按规程规定设信号的。
38、平巷施工不按规程要求设置躲避峒室的。
39、电机车、电瓶车串车运行中,人员行走未停的;
40、电瓶车司机把单腿放在车碰头上的;绞车司机开车时,缠绳不正或爬绳,不停电边开车,边用手处理的;
41、耙装机装车时,电未停就人工向里推车的。
42、交接班不先就工作的隐患、遗留问题交接处理而是先从事其他工作的;
43、初喷作临时支护,初凝时间不足就工作的;初喷与打锚杆超2小时未进行锚杆支护的;
44、初喷巷道打锚杆时,作业人员未站在永久支护掩护下作业的;
45、点眼工背朝迎头,站在风钻正前方点眼的;打眼工骑跨风钻气腿的;用截子截物料时两人对面操作的。
46、皮带司机皮带运行中清理皮带机头机尾卫生的;
47、操作锚杆机者,一手操作,另一只手处理挤住的风水管线的;
48、施工单位主管、常务、机电区长,现场随意安排,抽人从事其他工作的;
49、耙装机不停电,随意进入耙装区域的;
50、不打回点开溜子的;
51、皮带溜子开关使用后只打到零位不闭锁的;
52、习惯性不系帽带、摘矿帽的;
53、人工推车手放在车沿上,并且安全间距不够的;
54、各提升车路的上车场,挡车门不在人行道侧,关门时不用钩子,而且跨绳的;
55、斜巷提方车时,提前打开挡车设施的;
56、换锚杆机中杆时,职工抓住锚杆机嘴子的;
57、不执行煤层注水和湿式打眼的;
58、开耙装机不使用照明灯的;
59、接溜子合茬时,经常用电合,而又无闸的;
60、炮后不检测锚杆,直接进入迎头摘除悬矸危岩的;
61、全煤巷道打眼时,用手拿麻花杆子点眼的;
62、耙装机绳有接头或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
63、喷浆拌料时,配比不按要求,无专用工具装料的;
64、喷浆时施工人员用双腿夹住喷浆料管的;
65、在猴车上打盹睡觉的;
66、提车不用保险绳车尾的;
67、手指口述不执行、或与现场不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