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补充)(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加强露天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补充完善了露天煤矿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cc4750@sina.com。
联系人及电话:贾宏,010-64464750。
附件:1.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