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河北省迅速行动,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实现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20年,河北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0606,同比降低69%。2021年,河北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021,创历史最好水平。
认真谋划,同步统筹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多次组织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三年行动。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多次召开厅党委会、厅长专题会,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加强方案编制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了各专项方案的牵头部门,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结合2019年河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河北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制定了《河北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4月26日经河北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在全省印发实施,成为全国第一个印发实施的省份。2021年,对煤炭行业攻坚重点任务又进行了分解,印发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攻坚阶段重点任务清单,共列出32项任务,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并多次组织召开专门视频调度推进会,对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部署调度,推动煤矿三年行动深入开展。
凝心聚力,压实责任
河北省凝心聚力,建立“两个清单”。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要求,河北省应急管理厅针对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组织原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北省能源局和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对本地、本企煤矿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建立管理台账,制订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排查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此外,河北省还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链条。明确目标任务。印发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提出推动落实的具体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调机制,以河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实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函》,建立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原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等9个行动方案涉及部门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确定各单位联系人并建立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微信群,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调度推进工作进展。对各产煤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2022年推进台账进行了审查,细化完善各地区2021年集中攻坚内容和措施任务。加强分级管控,压实属地责任。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分级管控工作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全面整合煤矿监管资源,明晰了省、市、县各层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构建上下协调联动、分级分类监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了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等责任。建立三年行动督办通报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制定了督办通报办法,对三年行动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正在办理的督办工作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和限时提醒,全力推动河北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河北省聚焦重点,紧盯重大风险。加强风险研判。按照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研判防控煤矿重大风险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与原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转发了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指导意见,联合制定了重大风险防控实施办法。2020年四季度以来,每季度均联合研判风险并发布了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的提示函。加快过剩产能化解。2020年以来,共关闭退出煤矿10处,其中关闭7处、部分产能退出3处,共计退出产能627万吨/年。目前,7处关闭矿井已完成关井验收,3处部分去产能矿井已经完成了能力核定。推进30万吨/年以下分类处置。经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核、河北省政府同意,印发了《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快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
强化基础,系统整治
来源:钢之家 | 编 辑:也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