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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关于公开征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我部组织起草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yjbzfs@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4,联系电话:010-839338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

附件:1.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应急管理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