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修订起草了《矿山安全培训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了意见,经梳理,研究形成了《矿山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再次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cc4750@sina.com。 联系人及电话:乔铁峰、刘超林,010-64463431。 附件: 1.矿山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再次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府谷县鸿锋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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