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2023年5月22日)
1 2023年5月15日
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伏岩煤业有限公司
5月2日11:11-12:54,3112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视频监控摄像头朝向煤帮,看不到现场作业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 2023年5月15日
山西阳泉盂县跃进煤业有限公司
1.该矿未每周由专职电工检查1次固定敷设的入井电缆的外部和悬挂情况;
2.15513综放工作面15#液压支架初撑力为10MPa,小于其作业规程规定的24Mpa;
3.重大危险源未定期监控:该矿未对《跃进煤业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中评估认定的瓦斯、煤尘、水文地质等重大危险源开展定期监控措施。
1.《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
2.《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项。
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3.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合并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3 2023年5月15日
山西南娄集团阳泉盂县大贤煤业有限公司
1.未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
2.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行业标准。
1.《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合并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4 2023年5月18日
阳泉市大阳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超强度组织生产。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
责令停产整顿3日,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1,000,000.00)。
5 2023年5月18日
阳泉市大阳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付某某
超强度组织生产。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6 2023年5月19日
山西朔州平鲁区易顺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9202胶运顺槽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4月25日10:27-10:29超限报警上传至国家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9202胶运顺槽工作面回风一氧化碳有同步曲线,矿井填报报警原因为传感器元件故障,实际为9202胶运顺槽风机口绞车运行过程中闸皮摩擦冒烟并吸入风机导致,矿方提供虚假情况。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
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
(¥70,000.00)
7 2023年5月19日
太原东山五龙煤业有限公司
1.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无变坡点防掉绳保护;
2.现场询问15102回撤工作面作业人员,矿方未告知回撤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分别违反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分别处:
1.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合并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