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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质量推进实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08-27

十四五以来我国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重视,‌以及对燃煤锅炉进行绿色低碳转型的需求。‌近年来,‌我国焦化行业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虽取得积极成效,‌但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仍需要通过实施超低排放等重大工程加快产业绿色改造升级。‌此外,‌国家层面相继出台的文件,‌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均明确提出高质量推进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助力产能集中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为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实施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指导,‌旨在推动燃煤锅炉的结构优化调整和超低排放改造,‌以实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和绿色低碳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燃煤锅炉及自备电厂基本 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其他地区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60%完成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自备电厂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到 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煤炭年运输量10万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使用企业基本完成清洁运输改造;自备电厂基本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其他地区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80%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煤炭年运输量5万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使用企业基本完成清洁运输改造;80%自备电厂完 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关于高质量推进实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W020240624519542303724.pdf (me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