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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督导检查延安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19
       5月21日至24日,陕西省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建文一行赴延安市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下井检查等方式,分组赴子长、黄陵等两个县市,对子长市羊马河矿业有限公司等3处煤矿、1家煤矿上级公司及1个县级监管部门开展督导检查,与市县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就做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在子长市召开延安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听取近期市县监管部门、部分煤矿企业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督导组指出,今年以来延安市煤矿安全形势平稳,但存在汛期煤矿安全防范压力大、瓦斯灾害严重、煤矿安全基础薄弱等风险,个别监管部门存在专业监管人员不足、监管执法不严不实等问题;市县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深刻汲取新泰煤矿“8.21”瓦斯爆炸事故教训,统筹抓好煤矿安全培训、专家排查重大隐患等重点工作。
  督导组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压实压紧安全责任链条,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责任。
  三要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按监管关系严格审查三年行动方案。
  四要纵深推进C类煤矿攻坚提升,加强督导帮扶,确保年底C类煤矿消减任务完成。
  五要加强瓦斯等重大灾害治理,联合科研院所,优化油气型煤矿瓦斯抽采工艺方案,配齐配强瓦斯抽采队伍,加快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建设。
  六要加强煤矿智能化建设,开展双重预防机制示范矿井创建,打造标准化体系标杆矿井。
  最后,督导组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就统筹安全与发展、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提出相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