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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2年第11号)

发布时间:2022-04-19

依据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关于提请公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企业的请示》(陕应安协字〔2022〕3号),按照《陕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陕应急〔2021〕127号)规定,现对9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企业予以公告。

中国航油集团西部空港石油有限公司机场东加油站、陕西宝光联悦氢能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宝鸡分公司、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公司榆林分公司、陕西瑞尔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东鑫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兖矿榆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