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以“双碳”目标为牵引,充分挖掘资源优势,逐“绿”前行,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积极探索能源革命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夯实煤炭稳产保供基础。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核增生产能力,有效释放先进产能。推动汾阳正升90万吨/年煤矿进入联合试运转,推进临县三交600万吨/年、锦源600万吨/年、光明240万吨/年等在建大型煤矿项目建设,推动柳林郭家沟400万吨/年、兴县固贤800万吨/年等接续煤矿项目资源配置和项目核准,力争2024年全市原煤产量达到1.6亿吨以上。
推动煤炭绿色安全开采利用。落实《吕梁市煤矿智能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启动120万吨/年及以上和灾害严重生产煤矿智能化建设,推动150万吨/年及以上生产煤矿智能化升级改造,2024年力争新建19座智能化矿井。鼓励、指导煤矿企业因地制宜探索绿色开采技术路线,建设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不同类型的绿色开采示范煤矿。推进兴县斜沟1500万吨/年、中阳鑫岩240万吨/年等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和不可利用矸石全部返井充填试点示范工程。
不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坚持煤炭和煤电一体化、煤电和新能源一体化,加强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加快兴县华电锦兴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加快兴县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全市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分类处置,统筹考虑煤电机组技术特性,2024年力争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100万千瓦。
加快推动光伏风电新能源发展。推进省下达的2021—2023年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项目建设进度,推动2023年保障性并网项目能开尽开,加强新能源开发要素保障,简化优化电网接入手续办理,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实施联合送出。全力推动柳林100MW农牧光储、石楼100MW农牧光储等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加快方山、文水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24年底,力争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80万千瓦以上。
加快新能源汇集站建设。以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导向,建设配套工程,服务新能源并网,提升新能源外送能力,推动风电、光伏及相关储能产业快速发展,有效保障地方能源安全,提高资源配置能力。重点推动岚县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年内开工建设。
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吕梁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力争完成充电桩数量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的任务。全市13个县(市、区)所有乡镇、街道公共充电桩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桩覆盖率达到80%。
优化完善能耗双控与碳排放控制制度。落实国家《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按省统一部署,开展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路径研究。逐步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稳步推进全市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持续深化能耗核算方法改革。实施用能预算化管理,探索建立用能权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
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减污。落实《吕梁市重点行业能耗双控行动方案(2021—2025年)》,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推动电力、煤炭、钢铁、焦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力争新创建3个国家级绿色工厂。启动实施煤电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进重点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培育壮大节能服务产业。健全效益分享型机制,推广能源费用托管、节能量保证、融资租赁等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在孝义市先行先试,实现全部能源及余能“吃干榨净”。依托工业类开发区,积极推进各类节能改造和服务,提升技术集成和辐射能力,推广采用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布局发展绿色建材。
稳步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落实《吕梁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24年工作方案》,聚焦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控煤炭消费增量,有序实施减量替代,力争2024年实现全市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844万吨以内。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重点地区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全面巩固现有清洁取暖改造成果,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示范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供暖为主的多能互补供暖体系。
加大电池储能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加快推进临县10万千瓦锂离子电池储能电站、石楼10万千瓦独立混合储能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参与山西电网调峰调频辅助服务,实现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缓解弃风弃光压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可再生电力的接入消纳能力。
原标题:《以“绿”写“吕”绘就绿色发展路——我市推进能源革命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