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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要求进一步做好冬季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发布时间:2022-12-24 文字大小: |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 责任编辑:马东

    日前,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冬季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通知指出,进入冬季非煤矿山中毒窒息、片帮冒顶、滑坡坍塌、水害、高处坠落和动火动电作业等安全风险加大,非法违法生产、灾害治理不到位、危险作业、管理松懈问题多,各级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冬季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规律,把安全责任再检查、再落实,把“三违”行为再排查、再整改,切实巩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良好形势,扎实做好冬季非煤矿山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部门单位要开展分析研判,企业必须开展一次冬季风险隐患研判,找准隐患点,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监管部门要结合开展风险隐患研判,督促地下矿山搞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回头看”,对照治理清单逐项深度排查;要加强重点监管,根据矿山生产变化及时更新台账,逐矿督导落实老空水害“四步工作法”和“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好急”12字方针和19条安全管理措施;要狠抓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加强爆破管理,加大检验检查力度,严抓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佩戴,严防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片帮冒顶、触电漏电、物体打击等事故;要结合开展采掘施工企业专项整治,专题部署开展顶板专项整治,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处罚、该约谈的约谈、该移送的移送,依法取缔“草台班子”。

    通知强调,年终岁尾,各级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一以贯之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监管部门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现场执法,采取提前预置执法力量、视频调度等方法强化执法,能到现场检查的必须深入一线,避免漏管失控;要将各级督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纳入“一矿(库)一策”风险源头治理,持续抓好整改;始终保持严的基调,扛牢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将风险隐患查准、查全,做到真查、真改,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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