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监局青海局网站消息,5月10日下午,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矿山安全生产约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召开对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鱼山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约谈会,针对该矿存在的超能力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
青海局牛银海局长主约谈。
会议通报了团鱼山露天煤矿超能力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基本情况及处理处罚情况,团鱼山露天煤矿主要负责人作了反思发言。
牛银海局长指出,深刻分析团鱼山露天煤矿超能力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的不牢固,没有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
牛银海局长要求,团鱼山露天煤矿要深刻汲取内蒙古新井煤业“2·2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警钟常鸣。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抓落实上下更大功夫。要对标对表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聚焦露天煤矿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边坡管理、钻爆管理、运输管理以及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等重点,进一步认真组织开展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建立完善事故征兆立即停产撤人制度,组织开展滑坡等重大事故应急演练。要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教训,切实做到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