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对《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进行修订,形成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有关说明(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3)并发送至电子邮箱huwenhua986@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吴任欧,010-64463038(含传真)。
2.关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