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详细阐释了在2010年至2015年我国煤炭行业取得的成就,并对未来5年煤炭市场走向做了详细的规划,成为众多煤炭人士前行的灯塔。
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不容错过的几个看点
看点一 去产能力度增加 每年化解落后产能3亿吨
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 8 亿吨/年左右,通过减量置 换和优化布局增加先进产能 5 亿吨/年左右,(每年缩减产能3亿吨,2016年去产能2.5亿吨,力度加大。)
到 2020 年,煤炭产量 39 亿吨。煤炭生产结构优化,煤矿数量控制在 6000 处左右,120 万吨/年及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 80%以上,30 万吨/年及以下小型煤矿产 量占 10%以下。
煤炭生产开发进一步向大型煤炭基地集中,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 95%以上。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煤炭企业数量 3000 家以内,5000 万吨级以上大型企业产量占 60%以上。
看点二 建立陕西、内蒙、新疆大型煤炭基地
全国煤炭开发总体布局是压缩东部、限制中部和东北、优化西部。有序推进陕北、神东、黄陇、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
陕北、神东基地煤炭资源丰富、煤质好,煤层埋藏浅,地质构造简单,生产成本低,重点配套建设大型、特大型一体化煤矿。
结合蒙西-天津南、上海庙-山东、神木-河北、榆横-潍坊四条外送电通道建设,配套建设一体化煤矿,变输煤为输电,向华北电网送电。
结合榆林、鄂尔多斯等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低阶煤分质利用(多联产)项目建设情况,有序建设配套煤矿,满足煤炭深加工用煤需要。
增加外调规模,通过蒙西至华中等煤运通道向南方供煤,保障华中、华南地区淘汰小煤矿后的煤炭供应。到 2020 年,陕北基地产量 2.6 亿吨,神东基地 9 亿吨。黄陇基地适度建设大型煤矿,补充川渝等地区供应缺口。
新疆基地煤炭资源丰富,开采条件好,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市场相对独立,以区内转化为主,少量外调。到 2020 年,新疆基地产量 2.5 亿吨。到 2020 年,煤炭生产开发进一步向大型煤炭基地集中,14 个大型煤炭基地产量 37.4 亿吨,占全国煤炭产量的 95%以上。
看点三 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外煤矿关闭退出
北京、吉林、江苏资源枯竭,产量下降,逐步关闭退出现有煤矿。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煤炭资源零星分布,开采条件差,矿井规模小,瓦斯灾害严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加快煤矿关闭退出。青海做好重要水源地、高寒草甸和冻土层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矿区环境恢复治理,从严控制煤矿建设生产。到 2020年,大型煤炭基地外煤炭产量控制在 2 亿吨以内。
降低鲁西、冀中、河南、两淮大型煤炭基地生产规模。到 2020年,鲁西基地产量控制在 1 亿吨以内、冀中基地 0.6 亿吨、河南基地1.35 亿吨、两淮基地 1.3 亿吨。
按照减量置换原则,严格控制煤炭新增规模。东部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煤矿。中部和东北地区从严控制接续煤矿,中部地区新开工规模约占全国的 12%,东北地区新开工规模约占全国的 1%。西部地区结合煤电和煤炭深加工项目用煤需要,配套建设一体化煤矿,新开工规模约占全国的 87%。内蒙古、陕西、新疆为重点建设省(区),新开工规模约占全国的 80%。
预计到 2020 年,全国煤炭产量 39 亿吨。东部地区煤炭产量 1.7亿吨,占全国的 4.4%,其中北京退出煤炭生产,河北、江苏、福建、山东煤炭产量下降;东部地区煤炭消费量 12.7 亿吨,占全国的 30.8%;净调入煤炭 11 亿吨。东北地区煤炭产量 1.2 亿吨,占全国的 3.1%,其中黑龙江产量基本维持现有规模,辽宁、吉林产量下降;东北地区煤炭消费量 3.6 亿吨,占全国的 8.6%;净调入煤炭 2.4 亿吨。中部地区煤炭产量 13 亿吨,占全国的 33.3%,其中山西、安徽、河南基本保持稳定,江西、湖北、湖南产量下降;中部地区煤炭消费量 10.6亿吨,占全国的 25.5%;净调出煤炭 2.4 亿吨。西部地区煤炭产量 23.1亿吨,占全国的 59.2%,其中内蒙古、陕西、新疆产量增幅较大,贵州、云南、甘肃、宁夏、青海产量适度增加,重庆、四川、广西产量下降;西部地区煤炭消费量 14.5 亿吨,占全国的 35.1%;净调出煤炭 8.6 亿吨。
看点四 煤炭跨区调运平衡
预计 2020 年,煤炭调出省区净调出量 16.6 亿吨,其中晋陕蒙地区 15.85 亿吨,主要调往华东、京津冀、中南、东北地区及四川、重庆;新疆 0.2 亿吨,主要供应甘肃西部,少量供应四川、重庆;贵州0.55 亿吨,主要调往云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煤炭调入省区净调入 19 亿吨,主要由晋陕蒙、贵州、新疆供应,沿海、沿江地区进口部分煤炭。煤炭铁路运输以晋陕蒙煤炭外运为主,全国形成“九纵六横”的煤炭物流通道网络。
以锦州、秦皇岛、天津、唐山、黄骅、青岛、日照、连云港等北方下水港,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南方接卸港,以及沿长江、京杭大运河的煤炭下水港为主体,组成北煤南运水上运输系统。预计 2020 年,北方港口海运一次下水量 8 亿吨。考虑铁路、港口及生产、消费等环节不均衡性,需下水能力 8.5 亿吨。北方八港下水能力 8.7-9.3 亿吨,可适应煤炭下水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