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察分局,各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神东煤炭集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陕西能源集团、陕西省益秦集团、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西有色榆林煤业公司:
为提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经研究,确定将神华集团神东公司大柳塔煤矿、榆林能源集团南梁煤矿、陕煤集团神南张家峁煤矿、黄陵建庄煤矿、韩城下峪口煤矿、彬长大佛寺煤矿等6处矿井作为省局培植的示范企业,开展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示范矿井建设活动。
一、领导小组
成立开展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示范矿井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田光雄
副组长:蔺国杰、高兴宏、樊西洋、沈少波
成 员:张军昌、陈平定、李玉清、李 社、李建文、贾云海、高红斌、井福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装备处,负责建设活动日常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示范矿井建设活动,促进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监控系统的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促进安全监控系统多元融合和信息共享,提高预测预警水平,实现监控信息的深度分析和综合利用,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6处示范矿井应在2018年6月底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任务,并通过验收。大型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任务。其他矿井应在“十三五”末完成。
三、主要内容
1、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要求实现界面友好、方便调用,强化帮助功能。实现传感器至分站、分站至中心站数字化传输,促进传感器智能化。
2、安全监控系统及组成设备采用抗干扰(EMC)技术,做到传感、传输、储存、显示、控制、执行功能正常。
3、推广使用架构简单的激光、红外等低耗能、全量程、自诊断传感器,鼓励使用多参数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应安装粉尘浓度传感器。采掘工作面的监控设备防护等级达到IP65。
4、系统实现分级报警功能,推行逻辑报警,完善就地断电功能,推行区域断电,并加强馈电状态监测。
5、实现井下有线和无线传输网络的有机融合、监测监控和GIS技术的有机融合。必须融合环境监测、人员定位、应急广播、供电监控。建议融合视频监测、无线通信、设备监测、车辆监测等。
6、系统主干网应采用工业以太网,并支持联网和数据格式上传。
7、实现系统自诊断、自评估功能,能够预先发现系统在安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传感器、控制器的设置定义;维护、定期未标校提醒;组件及网络的工作状态;双机热备、数据库存储、软件模块通信等。
8、具有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功能。包括伪数据标注、异常数据分析;瓦斯涌出、火灾、突水、顶板来压等预测预警。可与系统检查分析工具实现数据对接。在瓦斯超限、断电紧急撤人时,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定位系统紧急联动。
9、提升系统性能指标。巡检周期≤20S;异地断电时间≤40S;备用电源≥4h,更换电池≥2h;双机热备能实现自动切换;模拟量传输处理误差≤0.5%;分站最大远程本安供电距离分级为2km、3km、6km。
10、对重点区域瓦斯超限、报警、断电信息应采用MD5、RSA算法对数据加密存储,确保不被破解篡改。
四、几点要求
1. 各示范矿井应成立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责任人、资金、时间、项目合作厂家。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于2017年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陕西煤监局科技装备处。项目开展后,每季度要报告一次活动进展情况。报送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和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各示范矿井在2018年6月底前,向陕西煤监局上报示范矿井工作总结及验收申请。
2.各监察分局要将本通知发至辖区所有煤矿,明确负责人,加强对示范矿井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督促上报示范矿井实施方案和进展情况。示范带动其他煤矿加快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
3.各煤矿企业应依据本通知制定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于经评估没有改造价值的,应安装新的安全监控系统。对部分改造的监控系统,应进行本安系统整体评定,并出具评定报告。新建矿井直接设计并安装新的安全监控系统。
4、各煤矿企业矿井要统筹协调,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期间,保证系统整体正常运转。局部区域改造时,要加强人工巡检,确保安全生产。
5、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目标任务将作为重要要考核条件。凡未按规定期限完成升级改造的煤矿,不予颁发或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系人:陕西煤监局科技装备处 汪玉奎 029-87671659
电子邮箱:3572853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