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环保政策 > 详情

本报评论:精准发力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发布时间:2024-10-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煤田火区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近日在阜康市召开,会议总结全州煤田火区治理工作,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广典型做法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昌吉州党委副书记、州长郑敏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地质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边德运出席会议。

昌吉州党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有序推进煤田火区治理工作,今年安排1.8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煤田火区详勘、初设编制及前期治理工作。目前,全州28处煤田火区已完成治理5处,进场施工9处。

会议指出,系统谋划、科学推进煤田火区综合治理,对有效保护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率意义重大;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意义重大;对加快推进重大灾害治理,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意义重大。

会议强调,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煤田火区治理工作,把煤田火区综合治理作为事关生态、能源、安全的重大公共工程摆在重要位置。昌吉州直相关部门、县市(园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煤田火区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将煤田灭火工作作为保护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助力减碳工作、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事要事来抓,加大统筹协调、务实科学推进治理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扎实的工作举措加快推进煤田火区治理各项工作。要主动担当,明确公益属性、严格准入制度、注重生态效益,提高煤田火区治理质效;要动真碰硬,妥善处理煤田前期遗留问题,认真组织详细勘察、科学编制初步设计,确保火区治理工作规范有序;要坚守底线,压紧压实各环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煤田火区治理安全生产底线。要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靠前服务指导,落实县市(园区)属地责任,压实煤田火区治理主体企业责任,凝聚煤田火区治理强大合力,全力打好煤田火区综合治理攻坚战,为建设“典范地州”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深入到阜康市丁家湾煤田火区治理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观摩、考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