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升级,提升区域资源利用效率,培育绿色新动能,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制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提升计划(2020-2022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