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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黄玉治谈了六个“着力”

发布时间:2021-03-18

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

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玉治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盘、基本面,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做好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的先手,研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高招。

2018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全国煤矿同比实现了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和百万吨死亡率“四个下降”,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93,首次降至0.1以下,创历史最高水平。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防范化解当前煤矿安全风险任务的艰巨性和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第一,受我国外部环境变化影响,煤价可能出现波动,对安全投入、采掘接续、队伍稳定等带来不利影响,加剧长期积累的系统性安全风险。

第二,一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不高,风险隐患大量存在,灾害治理能力不足,制度措施不落实,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屡禁不止,安全基础仍然薄弱。

第三,一些地方淘汰落后产能态度不坚决、措施不果断,进行超层越界、超强度、超能力、非正规开采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事故风险很高;地方机构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监管责任悬空、工作空档、队伍不稳等问题,监管监察执法仍待加强。综合分析,当前煤矿安全生产还处于脆弱期、爬坡期、过坎期,必须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开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监管监察执法“两手抓、两手硬”,坚持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决打好防范化解煤矿重大风险攻坚战,标本兼治、精准施策,继续推动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三个下降”。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着力增强安全风险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风险意识,常观大势、常思大局,科学预见形势发展走势和隐藏其中的风险挑战,做到未雨绸缪。这对于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我们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作为“四个意识”牢固不牢固、“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检验标准,坚持系统学习、跟进学习、联系实际学习,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把风险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挺在事故前面,切实把总书记关于煤矿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不断在推进安全生产上有新思路,在遏制重大事故上有新举措,在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上有新成效。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着力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大家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抓住以下三个重点:

狠抓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煤矿企业要在提高自检自改质量上下功夫,监管部门要在强化监督检查上下功夫,煤监机构要在较真碰硬上下功夫,精准制定“一矿一策”灾害防治方案和措施,分类提出限产、停产、退出等处置意见。狠抓安全风险管控,要严格执行《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开展预防性监管监察,加快解决采掘接续失调带来的系统性安全风险;要加强地质、采场、工艺、设备设施等变化过程中的风险管控,推动风险辨识管控向区队、班组延伸。狠抓重大灾害治理,以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害、火等灾害为重点,强化责任、机构、投入、工程、装备和人员等制度措施落实,开展对标对表检查整改,提高灾害防治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着力推进源头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场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攻坚战,不能因有困难而不为、因有风险而躲避、因有阵痛而不前。

要严格安全标准,年底前基本淘汰9万吨/年及以下小煤矿、30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对38处采深超千米的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主动停产排查,由省级政府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论证,对具备灾害防治能力的,在现有产能基础上核减20%;对无技术、无人员、无能力治理灾害以及在现阶段技术上没有把握管控重大风险的,该淘汰退出的淘汰退出,暂不列入计划的要划定限采区、禁采区。

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特大突发事件,不论是自然灾害还是责任事故,其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企业是抓安全、防风险的责任主体,是内因,是决定性因素;政府负有监管责任,是外因,是制约性因素,必须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安全发展的内生长效机制。要强化严格执法,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监管监察,不断完善安全诚信体系,落实安全承诺、安全举报、“黑名单”和联合惩戒等制度,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保持“不敢违”的高压态势。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制度,形成“不能违”的制约机制。要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构筑“不想违”的思想防线。

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着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要以机器人研发应用引领“四化”建设,推动落实《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研发一批重点岗位的机器人,建设一批智能化无人采煤工作面,建成一批智能化无人(少人)示范矿井。要巩固深化“三位一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煤矿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推动岗位达标和动态达标。要推进“一优三减”,落实《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明确采掘头面人员数量。要狠抓人员素质提升,改革创新培训体制机制,强化班组建设,夯实安全基层基础。

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面临的长期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具有尖锐性和严峻性。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定期听取各省级煤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要驰而不息地抓好正风肃纪,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治理等“三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禁酒令”。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完善煤矿安全法制机制,加快制修订煤矿安全条例等法规和标准,建立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增强事故查处和应急救援能力,提高监管监察本领,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