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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新能源40亿方煤制天然气项目获准延期

发布时间:2021-03-18

近日,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新能源”)发布消息称,接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批复,该公司年产40亿标准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获准延期1年。

据了解,根据新疆和江苏两省区《关于深化两地清洁能源战略合作协议》,江苏积极参与新疆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利用新疆丰富的煤炭资源,在塔城地区建设年产160亿立方米煤制气和年产8000万吨煤矿项目。苏新能源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气项目就是该协议的具体内容。

而位于新疆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的苏新能源则是江苏、新疆两省区《关于深化两地清洁能源战略合作协议》的执行主体。资料显示,苏新能源是集现代煤化工及配套煤矿项目开发和建设、煤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技术咨询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煤化工公司,承担江苏、新疆两省区能源战略合作,特别是“疆气入苏”的重任,建设塔城和丰煤基清洁能源基地。

据了解,苏新能源煤制气项目位于新疆塔城,首期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配套建设2000万吨/年煤矿项目,估算总投资410亿元。远期规划还计划建设总规模年产26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和1亿吨配套煤矿项目,总投资1800亿元。对我国煤制气产业发展、江苏省产业援疆、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煤制气项目地处北疆石化产业走廊,邻近克拉玛依石化园区、独山子石化基地,便于产品销售和产业链延伸,产业协作条件优越;距克拉玛依油田50千米左右,利用项目副产的二氧化碳驱油,与油田合作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厂址南距克拉玛依市140千米,奎阿高速、奎北铁路从厂区边经过,交通运输极为便利。项目所在地民族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民众的环评支持率达100%。

2016年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年产40亿标准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建设该项目。该项目也成为“十三五”以来国家核准批复的首个煤制气项目。项目核准后,由于煤炭资源没有配置到位、煤制天然气外送管道尚未落实等各方面因素影响,未能开工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此前的核准批复中也指出,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中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升煤炭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自主化水平,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意建设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年产40亿标准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项目主要承担自主甲烷化催化剂和工艺技术的工业化应用示范任务。项目选择固定床加压气化及粉煤加压气化生产粗煤气、粗煤气经部分耐硫变换、低温甲醇洗净化制得合成气,合成气经甲烷化合成天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