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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煤矿“三违”现象的治理措施

发布时间:2021-03-18

针对煤矿“三违”现象的治理措施

“三违”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三违”不停,事故不止。有效制止“三违”,才能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违随着煤矿生产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发展,在煤矿生产中,三违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和企业的效益。

煤矿“三违”,指的是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就“三违”的成因、危害,如何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提出以下的看法。

一、三违的成因

据调查统计,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占主要原因。在生产过程中,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物的不安全状态、加上管理的缺陷即形成事故隐患,若人的不安全行为触激事故隐患,则会发生伤害事故事故形成的四个条件可用集合公式表示为:

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在这四个因素中,人的因素是主导,管理因素是关键,物的因素是根据,环境因素是条件,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则是三违的形成的基础。人在生产过程中是三违的行为的主导者,心理支配着人的行动。一个人的心理是一定时期心态活动的趋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活动,有什么样的心理就有什么样的活动。在生产过程中,若职工拥有不健康心理,将直接产生三违行为,从而影响安全生产。

二、三违的管理

1、现场管理。加强安全员现场的巡回检查制度;强化技术员现场指导;认真落实领导跟班制度。现场的管理要严格,对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要及时制止,严肃查处,促使作业人员养成好的行为习惯。

2、内业管理。安监部门应每旬公布三违处罚情况,在硐口显眼位置张贴,并根据三违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存档。

3、监督管理。安监部门要抓好作业人员的三违管理,还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员,直至矿领导的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做到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

4、原则管理。对三违行为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三违发生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三违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发生三违行为后,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三、“三违”的预防。

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职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组织工人认真学习三大规程:煤矿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让职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根本性转变。

2、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在潜意识里,许多人认为“三违”只能给自己带来点经济损失,并没从内心真正认识到“三违”可能会对自身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会为亲人、朋友带来生活上的困难和感情上的痛苦,让“三违”人员现身说法,使大家充分认清“三违”的严重后果和危害,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3、开展图片和视频案例教育。有研究表明鲜红的画面会刺激人们的眼球,凄凉的哭声会令人感到伤心,揪心的过程会扣人心弦,以现实的案例提高大家的自觉性、责任感,促使大家遵守规章制度

4、管理人员应该以身作则。事实表明管理人员如果不能以身作则,带头违章违纪,会给职工的安全观念造成错误引导;工作任务布置不合理,不考虑作业现场的实际状况,不切实际地安排任务,会给职工造成身心疲惫,忽视安全,违章蛮干。

5、加强日常走访工作,及时了解作业人员心理动态。特别是对那些受到三违处罚的人员,应讲明处罚的原因,消除其抵触的情绪。

结论: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三违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三违产生的根源。在源头上制止三违,克服“三违”心理,消除各种违章行为,真正实现本身无“三违”,身边无“三违”,那么治理“三违”就能得以落实,防范事故发生就变成现实。

现就乡镇企业的管理人员、职工素质,有针对性的对以下几项“三违”重点进行加强管理:

1、违章坐桶上下班:主要原因是单个人(如抽水人员、送小配件人员等)上下井,认为放人车麻烦,加上目标小不易被人发现,而擅自坐煤桶上下井。对此现象,一经发现对于当事人及煤矿坚决按上级相关要求处理落实到位,并全镇通报,对于违章当事人通告全镇煤矿不得录用;

2、携带烟草及易燃、易爆物品入井:主要原因是下井人员素质差,认为不要紧,加之入井检身人员,不认真检查,做样子,甚至不检查;对于此现象,一经发现首先对当事人及管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通报全镇,对于违章当事人通告全镇煤矿不得录用;第二按相关要求对煤矿进行经济处罚,并对煤矿停工整顿两天,对管理人员及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对情节严重造成事故,要将事故肇事者移交司法机关;

3、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瓦斯探头不及时跟进工作面:主要原因是井下职工认为岩掘工作面无瓦斯,煤掘工作面马上就要回采了瓦斯探头没必要跟进了;对于此类现象,一经发现,第一次作出批评教育,适当的给予当事人及煤矿管理层以经济处罚;第二次出现同样情况,坚决从重处罚;第三次出现将对煤矿停工整顿,从重处罚;

4、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煤矿弄虚作假,有意将工作面关闭,逃避检查,使检查人员看不到煤矿真实情况,对此类现象一经核实,首先责令煤矿将该工作面打开,在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全检查人员对该工作面进行详细检查;第二,对这类现象对于当事人、煤矿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对煤矿停工整顿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