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告
(2024年第30号)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及《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陕应急〔2020〕140号)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网上公示,现对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13处煤矿(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享受《关于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7〕59号)有关激励政策。
附件: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名单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