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为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煤矿事故,省煤管局组织开展全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龙煤集团所属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执法检查的通知》(黑煤管联发〔2023〕12号),组成三个督察组,由两局分管副局长带队,从5月初至9月底,采取分片包保督查方式,对龙煤集团所属国有重点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评估。
5月中旬以来,第三督查组深入鸡西矿业公司,采取“1+N”方式,同步开展重点企业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煤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动态抽查,对所属“五统一”矿井开展重点帮扶指导。截至目前,已对6处矿井开展了综合督查检查。督查期间,督查组立足“两个根本”,加大对煤矿及上级企业督导力度,聚焦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治大灾害、防大事故目标,提出针对性、合理化对策及建议,营造了浓厚的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氛围。
督查组指出,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严密管控矿山安全重大风险,提高矿山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
督查组要求,煤矿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对照井工煤矿465项检查内容,全面开展各系统各环节自查自改,制定完善问题隐患、风险管控“两个清单”,形成动态自查自改机制。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排查煤矿安全隐患、狠抓安全防范,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治大灾害、防大事故目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下一步,督察组将按计划持续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聚焦目标任务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重点从优化采掘布置、强化重大灾害治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等方面,指导推动煤矿企业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老大难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不断提升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水平,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