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开展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旨在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系统性提升电力安全治理能力,为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
根据通知要求,专项行动将全面贯彻《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重点推动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完善、效能提升。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及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需对照《电力安全治理专项行动任务细化表》,逐项梳理本单位电力安全治理工作,深入排查制度漏洞、管理短板及技术隐患,加快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行动分为三个阶段推进:3月底前为部署阶段,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及电力企业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节点;4月至10月为对照落实阶段,各单位需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等重点任务,全面整改薄弱环节,强化制度建设和机制优化;11月至12月初为评估总结阶段,各责任主体需汇总整改成效,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后者将组织专家督导组对重点单位开展抽查,确保工作实效。
国家能源局强调,各单位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落实,通过联合督导、监管约谈等方式形成合力,督促电力企业及并网主体真抓实干。整改过程中要求追根溯源、靶向施策,在体制机制、规章制度、技术保障及安全管理等方面推出硬招实招,杜绝形式主义和虚假整改。督导检查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廉洁高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此次专项行动是推进能源领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防范电力安全风险、提升能源保供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为期近一年的系统治理,预计将显著强化电力安全治理效能,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