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在贯通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加强巷道贯通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矿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1、巷道贯通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专门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施工。
2、巷道贯通全部过程必须由主管生产的副矿长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确保贯通巷道安全实施。
3、巷道贯通距离通点15m时,应通知通风队作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防止因巷道贯通干扰正常风流流向,影响采掘工作。
4、当实际贯通距离只有15m时,严禁两头同时作业,必须停作一头,停止作业的工作面必须打栅栏,挂禁止牌,并应保持正常通风,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沼气浓度,沼气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沼气,只有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沼气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工作面方可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三检制度,每次放炮后,放炮员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支架和瞎炮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退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放炮时,警戒线应拉绳作为警戒标志。
5、贯通时必须有值班队长和瓦检员亲临现场指挥。
6、若贯通的一方有积水、矸石、杂物等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若上部平巷有支架支护,还应加固被贯通巷道的支架,以防在贯通时造成事故。
7、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8、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的贯通工作,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