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稳步推进企业优胜劣汰,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制定退出实施办法。从各部委工作进程来看,钢铁、煤炭等行业正在加快推进处置“僵尸企业”。
去年11月份,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助推经济提质增效,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处置原则、处置范围、处置方式、处置流程与时间等。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稳步推进企业优胜劣汰是经济自我更新发展的重要途径,而实现企业优胜劣汰的方法是市场竞争,为此要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采取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推进债转股和兼并重组,使“僵尸企业”尽快出清,从目前制定的办法看是更加依靠市场的力量,促使“僵尸企业”有序退出。
国新未来科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徐光瑞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具有两大作用。一是减少无效供给,降低产能过剩矛盾,加快市场出清过程;二是优化存量,倒逼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释放大量沉淀资源,包括人、财、物、土地等有形资源以及企业家精神、市场活力等无形资源。当然,处置“僵尸企业”的短期阵痛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要坚持明确的原则、使用合适的手段、制定理性的目标。原则上应坚持政府引导,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理念。手段上应界定“僵尸企业”标准,分类处置不同程度的“僵尸企业”,用好产权交易所、租赁、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目标上应规定好时间和范围,不易短期内过快过猛,以免引发系统性风险。
那么,哪些行业将成为今年监管的重点呢?徐光瑞表示,“僵尸企业”主要集中在产能过剩行业,包括钢铁、煤炭、水泥、有色、化工、玻璃等,此外,在建筑材料、商业贸易、房地产等领域,也存在不少“僵尸企业”。为实现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毫无疑问今年将加大处置力度,将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各地区明确首批“僵尸企业”处置名单以及后续处置名单;二是分类形成处置方案并切实推动方案实施,通过破产、重组等方式实现分类处置;三是利用市场化的金融信贷手段和行政化的财税政策解决资金问题,利用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兜底作用;四是有效开展“僵尸企业”处置之后的土地等资源再利用,盘活沉淀资源。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稳步推进企业优胜劣汰,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制定退出实施办法。从各部委工作进程来看,钢铁、煤炭等行业正在加快推进处置“僵尸企业”。
去年11月份,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助推经济提质增效,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处置原则、处置范围、处置方式、处置流程与时间等。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稳步推进企业优胜劣汰是经济自我更新发展的重要途径,而实现企业优胜劣汰的方法是市场竞争,为此要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采取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推进债转股和兼并重组,使“僵尸企业”尽快出清,从目前制定的办法看是更加依靠市场的力量,促使“僵尸企业”有序退出。
国新未来科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徐光瑞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具有两大作用。一是减少无效供给,降低产能过剩矛盾,加快市场出清过程;二是优化存量,倒逼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释放大量沉淀资源,包括人、财、物、土地等有形资源以及企业家精神、市场活力等无形资源。当然,处置“僵尸企业”的短期阵痛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要坚持明确的原则、使用合适的手段、制定理性的目标。原则上应坚持政府引导,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理念。手段上应界定“僵尸企业”标准,分类处置不同程度的“僵尸企业”,用好产权交易所、租赁、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目标上应规定好时间和范围,不易短期内过快过猛,以免引发系统性风险。
那么,哪些行业将成为今年监管的重点呢?徐光瑞表示,“僵尸企业”主要集中在产能过剩行业,包括钢铁、煤炭、水泥、有色、化工、玻璃等,此外,在建筑材料、商业贸易、房地产等领域,也存在不少“僵尸企业”。为实现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毫无疑问今年将加大处置力度,将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各地区明确首批“僵尸企业”处置名单以及后续处置名单;二是分类形成处置方案并切实推动方案实施,通过破产、重组等方式实现分类处置;三是利用市场化的金融信贷手段和行政化的财税政策解决资金问题,利用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兜底作用;四是有效开展“僵尸企业”处置之后的土地等资源再利用,盘活沉淀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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