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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监局所属监察分局 对11处行政处罚“老赖”煤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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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后,煤矿拒缴罚款。对这些“老赖”怎么办?陕西煤监局所属四个监察分局的一致做法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陕西煤监局榆林监察分局近期收回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府谷县西岔沟煤矿监察罚款100万元和横山县二石磕煤矿监察罚款202万元。

陕西煤监局铜川监察分局近期组织人员重新梳理了罚没款统计台帐,摸清了往年罚没款欠缴情况,监察员及时掌握法律时效,通过电话、邮件、当面送达等多种形式及时对“老赖”按期催告;组织监察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聘请法律顾问对行政处罚文书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核把关;对催告无效的,就按照法律程序,移交法院强制执行。该分局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笔,其中移送法院后煤矿企业主动上缴欠款2笔228万元,其余4笔正在执行中。该分局2018年罚没款未发生欠款延期现象。

陕西煤监局咸阳监察分局在2016年12月对旬邑县清塬煤矿的越界生产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决定对该矿罚款59万元。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该矿一直未缴纳罚款。2017年6月23日,因清塬煤矿在履行期内未履行全部缴纳罚款的义务,咸阳分局又作出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并送达清塬煤矿,催告期内清塬煤矿未提出任何异议,也未缴纳罚款。因旬邑县清塬煤矿针对处罚决定的六个月法定行政诉讼期限已经届满,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处罚决定,咸阳分局于2017年9月8日委托律师向旬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旬邑县人民法院2017年9月13日组织合议庭进行听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2月5日组织合议庭进行听证、旬邑县人民法院2018年2月1日组织合议庭进行听证,最终旬邑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7日作出行政裁定书。旬邑人民法院认为:咸阳分局于2016年12月15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旬邑县清塬煤矿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旬邑县清塬煤矿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对咸阳分局强制执行申请应予支持。本案已由审理听证阶段转入执行阶段,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陕西煤监局渭南监察分局辖区的白水县鸿森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发生一起较大瓦斯事故,造成6人死亡,事故发生时,该公司未按规定上报事故。渭南监察分局调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改扩建期间,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违法在批准开采范围外开采4#煤层等7项违法违规行为,遂对事故和违法行为分别立案进行调查处理。于2017年9月22日和10月14日分别以监察和事故对该公司处罚共计959.9071万元。该公司当时缴了150万元,其余罚款一直未缴纳。渭南分局于2017年4月21日对该公司进行催缴,但没有效果。渭南分局随即向白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主持进行了调解,下达了调解书,约定分期付款。

2016年12月,澄城县曹村新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生产,渭南分局依法进行了调查。核实该公司存在3项违法事实,遂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1.8万元,并处罚款6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法人、矿长等个人共计罚款5.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只缴纳了25.5万元罚款,还剩123.8万元未缴纳。2017年7月26日,渭南分局发出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并送达被申请人,催告期内被申请人未提出任何异议,也未缴纳罚款。随后渭南监察分局向澄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主持进行了调解,下达了行政裁定书,约定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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