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 推动煤炭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专家解读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24〕 3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下一阶段煤矿智能化建设进行了系统部署,明确了十二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加快构建煤炭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通知》指出,我国煤矿智能化建设进入加快发展、纵深推进的新阶段,但仍面临着建设进展不平衡、运行水平有待提升、核心技术装备支撑不足、人才保障亟需加强等问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推动煤矿智能化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发展。
一、我国煤矿智能化建设正由示范建设转向规模推广,需要全面推进各类煤矿的智能化建设
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提出了煤矿智能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随后启动了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工作。在国家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的带动下,各产煤省区及煤炭企业均开展了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工作。当前我国煤矿智能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果,突破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了一批高端智能化装备,搭建了一批创新应用场景,建成了一批技术先进、引领性强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呈现出示范煤矿引领带动、其他煤矿积极跟进的智能化建设格局,为不同类型煤矿全面推进智能化建设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通知》结合现有煤矿智能化建设实际情况,对推进新建煤矿、在建煤矿和生产煤矿的智能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新建煤矿要求原则上按照智能化标准设计建设,并在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时对智能化生产系统进行评估、验收;在建煤矿要及时增补智能化建设方案,具备条件的力争在竣工投产前完成智能化建设。生产煤矿不仅明确了要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智能化改造,更明确指出大型煤矿到2025年底前建成单个和多个系统智能化,具备条件的要实现采掘系统智能化,灾害严重煤矿以及海拔高于2400米或采深大于600米的生产煤矿,要根据地质条件和灾害特点一矿一策制定智能化改造方案,加快推进重点危险环节智能化改造;尤其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煤矿,复产前要制定智能化建设方案,明确完成时限,按要求限时建成。
二、我国煤矿分布广泛且地质条件差异性较大,智能化建设难度也不相同,必须因地制宜、持续提升煤矿智能化建设水平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不同类型生产煤矿的智能化建设模式。在单矿建设方面,形成了包括采掘机运通以及主业辅业、经营管理、井下地面全环节智能化的大型现代化煤矿智能化建设模式,“智能防灾系统优先、其他系统同步建设”的灾害严重煤矿智能化建设模式,以及“重实用、求实效”的地质条件复杂中小型煤矿智能化建设模式。在群矿建设方面,国家能源神东煤炭集团在总结单矿智能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矿区整体规划、群矿一体化推进的智能化建设模式。部分产煤市(县)集中力量打造智能化煤矿示范区,有利提升了整个区域的煤矿智能化建设水平。
2023年,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典型案例汇编(2023年)》,总结了近年来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中在采煤、掘进、主运输、辅助运输、网络通信、供电、供排水、巡检、辅助作业、分选、配煤等方面形成的典型成果案例,为智能化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提供了依据。《通知》明确提出要创新智能化建设模式,加快推广《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典型案例汇编(2023年)》推荐的成熟方案,因地制宜探索应用适合本地区、本企业的智能化建设模式。《通知》还明确了井工煤矿、露天煤矿、选煤厂的重点建设内容,尤其是要求井工煤矿评价结果达到Ⅰ类建设条件的鼓励按照中级及以上标准开展建设,达到Ⅱ、Ⅲ类建设条件的鼓励按照初级及以上标准开展建设,为分类迭代推进煤矿和选煤厂的智能化建设提供了指导。
三、针对现有智能系统运行不够稳定可靠,要求持续提升运维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智能化建设从技术为主向技术管理并重、从“建好”向“用好”转变
总结几年来的智能化建设经验,只有实现各智能系统常态化运行,才能真正推动智能化建设走深走实;只有真正的运行实践才能引领常态化的场景需求,才能提高智能装备的可靠性和对复杂条件的适应性。目前,不少煤矿智能系统运行质量不高,这是由于智能系统建成时间短、智能运维标准缺乏、运维人才不足等原因造成的。适应技术升级需要,煤炭生产企业有必要建立智能运维队伍,打破传统单系统运维模式,发展场景化智能运维,加快研发智能单兵装备、智能工器具等现场运维作业工具,不断提升煤矿智能运维能力和水平。
《通知》注重智能化建设的“场景化、常态化”,并从技术与管理等方面对于提升系统常态化运行实效给出明确要求。《通知》要求充分挖掘已建系统的功能潜力,提升场景化应用和现场适应性,并给出目前能够持续完善并提升水平的重点场景,如采煤自动截割与跟机移架、掘进远控截割、露天煤矿卡车无人驾驶编组化运行、选煤厂自动加介与装车等。《通知》还鼓励煤矿企业设立智能化专业运维机构,制定常态化运行管理制度,强化常态化运行成效评价,尤其要加强智能系统建设运行的调度分析和监督检查,对于建而不用、用而不实的,可降低或取消智能化评定等级。
四、煤矿智能化体现了新质生产力“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主要特征,需要不断加强科技创新,突破制约智能化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推动行业技术水平实现整体跃升
近年来,在产学研用各方的协同配合下,采煤工作面协同控制、巷道快速掘进、矿用5G通信、机器人辅助作业、露天矿卡无人驾驶等一系列关键技术取得积极进展,智能采煤实现了从薄煤层、中厚煤层到厚煤层综采和综放工艺的全覆盖,国家能源榆家梁煤矿、山东能源杨村煤矿等实现了工作面内无人常态化智能开采,有力推动了煤矿智能化新场景、新业态发展。然而,目前地质精细保障、智能掘进、智能防灾等技术难题仍需持续攻关,现场部分工作环境条件仍然恶劣,严重威胁矿工身心健康,不少作业场景仍需大量人工,严重制约了智能化建设的实效发挥。
《通知》强调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煤炭生产高度融合发展,要求持续推进高精度矿用传感器、控制器、工业基础软件等研发应用,推动终端装备加载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煤炭工业互联网平台,逐步实现煤矿生产、经营、管理等数据的智能分析和统一管理。《通知》高度重视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应用,要求综合运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引导煤矿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展科技攻关,重点突破高精度地质探测、煤岩识别、工作面设备群协同控制、(半)连续开采智能成套装备、智能单兵装备、辅助作业机器人等技术难题。
五、煤矿智能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理念更新、技术迭代和管理提升,更离不开政策支持和标准与人才保障
煤矿智能化不仅是煤炭生产力的提升,还能促进生产关系的改变,能让劳动者从危险繁重的作业环境中解放出来,让劳动资料数据化、智能化、便捷化。尽管我国煤矿智能化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同时也出现了智能化投入和效益、矿工满意度与智能化应用不匹配的现象。究其原因,煤矿智能化建设尚处在初级阶段,技术装备、生产模式正处于升级变革之中,广大从业者对智能化的理解也在不断深化之中,尤其在煤矿智能化从建设向应用转变的过程中,智能化标准、政策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的作用更加凸显。
《通知》高度重视标准、政策和人才保障,结合国家能源局近期发布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要求建立健全煤矿智能化基础通用、生产系统、技术装备、信息基础、运维保障与管理等标准体系,并研究建立煤炭装备全国标准化、煤矿智能化行业标准化等技术组织;对开展智能化建设的新建煤矿、生产煤矿给出了相应的支持政策,并要求各产煤省区完善激励政策,研究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强化智能化煤矿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对于目前智能化人才不足、发展通道不畅通的普遍现象,《通知》明确要求要创新智能化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方式,完善煤炭行业职业分类,制定智能巡检、运维、集控、监测、通讯、网络、数据工程师等岗位配置及专业技能等级标准,尤其是鼓励煤矿企业设立智能装备工程师、运维技师等专业岗位,优化薪酬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