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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监局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面“会诊“

发布时间:2018-10-31

为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灾害、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坚决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日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通知,将以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为主要内容,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展一次安全“会诊”。集中整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不具备防治能力的煤矿冒险组织生产,推动不具备防治能力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淘汰退出,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提高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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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会诊”范围包括全国所有正常生产和建设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及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89条规定情形,应当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而未进行鉴定、鉴定未完成或鉴定为非突出矿井的其他正常生产、建设矿井。


据了解,“会诊”将于2018年10月下旬开始,至2019 年6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8年10月下旬至11月底,企业自行开展安全“会诊”、自查自改。第二阶段, 2018年12月至2019 年5月,组织专家开展现场“会诊”。第三阶段,2019年6月,对安全“会诊”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


此次“会诊”内容主要包括十个方面。一是应当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的是否按规定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二是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是否有防突专项设计,专项设计是否符合规定并严格落实。三是安全投入是否能够保障防突工作需要。四是是否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抽采半径等参数。五是是否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落实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六是是否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并正常运行,抽采是否达标。七是通风系统是否稳定可靠。八是安全监控设备是否具备并能实现故障闭锁、甲烷电闭锁、风电闭锁等功能。九是防突措施的现场施工管理是否到位, 对打钻、封孔、瓦斯抽采、计量和防突效果验证、效果检验等防突措施落实的监督检验是否可靠有效。十是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认为应当进行安全“会诊”的其他内容。


国家煤监局要求, 要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用好“会诊”成果,严守纪律。来源:秦皇岛煤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