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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第五督导组对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开展监察执法

发布时间:2022-05-03
    4月24日至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第五督导组、监察执法三处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印发<对煤矿企业上级公司监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开展监察执法,并延伸监察了玉华煤矿。
      督导组认为:铜川矿业公司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从上至下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重视煤矿重大灾害防范治理工作,“一优三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玉华煤矿和下石节煤矿均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建设有较大提升。
      督导组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两个至上”安全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细。二是深刻吸取陈家山煤矿“4•8”顶板事故教训,加强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全面树立“看不到风险、想不到风险就是最大风险”的理念。三是持续抓好“一优三减”,矿井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再上新高度。四是加强煤矿信息化平台管理工作,加快监测监控系统专线建设进度。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