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修订评审说明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生产单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按照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总要求,在遵照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的前提下,结合年度风险辨识评估报告成果、应急资源调查、修订了《神木市新窑煤业有限公司2023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升煤矿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一、成立编制工作组
1、负责当年度及3年内生产过程中风险识别及评价;
2、负责应急资源调查及应急能力评估;
3、负责《预案》文本编制;
4、负责《预案》评审;
5、负责《预案》发布。
二、风险识别和评价情况
由煤矿安检科组织,其它科室参与,对矿井生产安全过程中的风险进行了识别和评价,本次风险评价主要采用的评价方法为《事故工作作业条件分析法》。
三、应急资源调查及应急能力评估情况
由矿长牵头,各科室参与,对矿井应急资源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对矿井应急能力进行了评估。
四、《预案》修编评审情况
由安检科组织,其它各科室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修编,修编完成后,由安检科组织进行初步会审。2022年12月28日本《预案》由新窑煤业编制委员会进行了评审,评审认为该《预案》形式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要求,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内容齐全、应急组织体系合理、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应急处置方法符合矿井实际,应急保障措施可行、附件完整,可颁布实施。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
成员: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总、安全副总、技术副总、机电副总、地测副总及相关单位、部门、科室负责人
六、《预案》颁布情况
2023年1月1日由矿长李勇颁布了实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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