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临夏市用煤标准为何与其余县用煤标准不同?
答:随着冬季的到来,冬季取暖燃煤污染成为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按照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煤炭市场体系建设和煤炭质量监管的意见》(甘工信发〔2019〕307号)要求,临夏市作为州府所在地,从2019年下半年全面执行民用散煤无烟2号标准(全硫≤1%,灰分≤30%,挥发分≤12%)。
问:劣质散煤的缺点是什么?
答:(1)政府限制,落后淘汰:劣质散煤质量差,导致老百姓购煤量增大,增加了在煤炭上的支出,出现花的钱不少,用的煤不强的情况;(2)政府淘汰限制劣质散煤销售和流通,相关部门对使用劣质散煤的情况进行依法依规查处;(3)污染百姓生活环境:(4)劣质煤在储存、搬运及燃烧过程中煤粉的洒落特别严重,对百姓的生活环境造成污染;(5)难起火,燃烧时间短:(6)劣质煤含杂质比较多,燃烧时不易起火,且燃烧时间短,稍续火慢就很容易熄火,耗费使用群众的“精力”;(7)遇水易散,遇硬易碎:劣质散煤其含的成分多杂,以及时间断层的原因,其本身硬度不大,少有触碰就容易破碎,遇水就更容易散,不成形;(8)产生有毒气体伤害使用人群:由于劣质煤成分中含有大量的硫、氮等有害有毒元素,在燃烧时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极易对使用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严重者甚至失去生命;(9)增加煤耗排碳较高:劣质散煤的热值较相同量的洁净型煤低,且燃烧时间短,单位时间内消耗量较优质散煤高,资源利用率低下,因此使用劣质散煤浪费煤炭资源碳排放较高;增加空气中PM2.5含量:(10)燃烧劣质散煤会使燃烧的粉末及部分未燃烧的煤粉随着热空气而排出进入大气,另外,在加煤续火的过程由于劣质散煤本身没有强度硬度,导致有粉末飞出,增加了空气中PM2.5含量;(11)污染环境、破坏大气质量:由于燃烧特点,燃用散煤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同时散煤堆积于炉膛内,与氧气接触困难,造成燃烧不充分易产生一氧化碳、煤核等,同时煤炭中的硫和氮元素亦随燃烧而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形式进入大气中严重污染环境。
问:环保型煤有哪些特点?
答:环保型煤更加高效,易燃烧、热值高,是传统散煤的两倍热值,极大减少了用煤数量,更加节能;使用环保型煤过程中,无黑烟、无异味,对人体伤害极低,极大防治了煤气中毒现象;环保型煤在燃烧过程中,可以有效减少有害气体排放,燃烧后的硫分低,不会造成二次空气污染。
问:对私自销售劣质散煤行为是如何处罚的?
答:依据《临夏州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无照经营、非法设置露天煤场、私自贩卖非煤炭一级市场或二级网点煤炭的单位和个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产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同等货值3倍罚款;在煤炭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问:《临夏市2021-2022年度冬防期间无烟2号煤(环保洁净型煤)补贴实施方案》中的补贴对象为哪些人群。
答:临夏市范围内冬季使用小煤炉取暖的居民、出租户等。
问:《实施方案》补贴时限及标准是什么?
答:补贴时限为2021年9月15日--2021年11月15日期间;补贴标准为每吨无烟2号煤(环保洁净型煤)的差价(以目前煤炭市场煤价为依据),即购买每吨无烟2号煤(环保洁净型煤)补贴400元,实行按户按人口实际阶梯式补贴。即1-2人户,每户按1吨补贴;3-5人户,每户按1.5吨补贴;6人及以上户,每户按2吨补贴,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格买卖。
问:《实施方案》补贴方式是什么?
答:(1)临夏市范围内的居民和住户,凭户口簿或暂住证明分别到镇、街道领取加盖公章的配煤凭证;(2)居民持配煤凭证到确定的煤炭市场购买无烟2号煤(环保洁净型煤);(3)煤炭市场收取配煤凭证后,以每吨无烟2号煤(环保洁净型煤)低于市场价400元的价格销售给出具配煤证的居民和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