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和工作经验材料,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工作经验材料,并严格筛选把关、统一报送。请有关中央企业、高校、在京科研院所直接报送。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和统计司。
2.材料要主题明确、经验典型、重点突出、文字精炼、数据准确,不必面面俱到。篇幅原则上不超过4000字。
3.对部分满足科技论文发表要求的经验材料,将择优推荐国内权威核心期刊发表。
联系人及电话:苗耀武,010-64463973;电子邮箱:sgdcc@163.com。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