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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提速

发布时间:2024-05-14

受访人士指出,《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综合考虑矿山整体的智能化建设,能将有效指导煤矿针对不同对象设立不同标准。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分类明确、科学开放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满足煤矿智能化建设基本需求;到2030年,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在智能化煤矿设计、建井、生产、管理、运维、评价等环节形成较为完善的系列标准。

受访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相比以往的类似政策,《指南》更聚焦煤矿,综合考虑了矿山整体的智能化建设,能更有效地指导煤矿针对不同对象设立不同标准。同时,企业也在积极参与标准制定,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加速完善。

政策持续引领

早在2020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应急管理部等八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露天煤矿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化运输。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统计信息显示,近年来,我国已建成一批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煤矿,智能化采掘工作面由2020年的400多个增至1600个左右;煤炭数字产业营业收入、利润、研发投入等主要指标均保持了30%左右的增长态势,相关发明专利数量年均增长超25%。

围绕矿山智能化标准建设,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去年8月曾发布《矿山智能化标准体系框架》(以下简称《标准体系框架》),其中明确了包括基础通用、数据与模型、生产系统与技术装备、决策与应用四类标准子体系,以及多个具体标准的研制方向,内容覆盖开采工艺、技术装备、数据治理、安全保障等智能化矿山全部业务领域,也考虑了矿山设计、建设、运行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需求。

对于此次《指南》的出台,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煤矿智能化是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和迫切需求,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在推动煤矿智能化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指南》围绕构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技术迭代要求、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智能化煤矿建设水平,综合考虑智能化煤矿建设周期和系统层级,主要包括基础通用、信息基础、平台与软件、生产系统与技术装备、运维保障与管理5个标准子体系。

明确智能化发展大方向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杨健健带领团队参与了《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和《指南》的编制。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标准体系框架》更倾向于安全,同时也考虑了非煤矿山的智能化建设。“相比之下,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指南》聚焦煤矿,对煤炭行业的指导作用更强。”他表示,与其他类型的矿山相比,煤矿的开采规模、开采工艺和管理理念都有所不同,因此涉及的装备也不相同。而智能化最强调装备,装备的差异意味着煤矿智能化发展有自己的技术路线和特点。

“自2020年《指导意见》发布以来,4年间,全国煤炭行业迎来技术大革新。用户和科研单位不断加大对智能矿山的投入,很多新技术、新装备在煤矿不断试用。”杨健健表示,伴随着煤矿智能化技术应用的不断推广,标准也需要持续完善。他认为,标准作为一种顶层设计,可以为各方明确智能化发展大方向。同时,标准也是对不同智能矿山技术路径的规范,“围绕一个通用的技术路径,让制造商都往一个方向走,不仅能提高效率,产品也会因此有更强的适用性。”

杨健健认为,5个标准子体系是《指南》的亮点,这些体系并不是按照生产环节进行划分,而是综合考虑整个矿山的智能化建设,将不同环节共通的技术设备分级分类,针对矿山经营、设备研发、装备制造等不同对象设立不同标准。他还指出,为保障标准后续的有效落地、持续完善,需要将验收标准和验收办法相结合。在利用验收办法指导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同时,及时梳理和分析煤矿在智能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验收的现场情况,助推标准体系完善。

矿山无人驾驶期待行业标准

记者从国家能源集团了解到,神东煤炭集团(以下简称“神东”)依靠分布在矿井群中的110万个测点,以及30多类数据传输协议,攒下了“海量”数据家底,帮助井下设备实现联通联动。神东生产管理部的数据显示,智能管控平台体系中的机电设备有效生产时间分析系统组件模块上线运行后首月,所有综采工作面有效开机率平均上涨3%,全公司大约提升了480万吨的煤炭保障能力。

国家能源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托在智能矿山建设方面的丰富经验,神东参与了国家矿山安监局的《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系列行业标准编制。国家能源集团还完成了《智能矿山大数据技术总体架构》和《智能矿山大数据标准白皮书框架》前期编制,目前正在编制《智能矿山大数据基于矿鸿的数据采集与传输技术要求》标准。

与矿山数据不同,矿山无人驾驶目前还没有正式发布行业标准。但北京易控智驾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副总裁林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电子信息研究院、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车载信息服务产业应用联盟等单位已经制定多项矿山无人驾驶企业或者团体标准。

林巧进一步表示,“矿山无人驾驶行业标准制定需要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等政府部门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牵头,加强与研究矿山无人驾驶的高校科研院所、矿山企业、科技企业等团体之间的联系沟通。”他同时表示,行业应注重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审查专家组的作用,提升标准审查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实用性和指导性。“期待后续相关政府部门建立涵盖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等环节的信息平台,强化标准制定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为未来持续完善行业标准提供保障。”

来源: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