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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转发同意延长煤炭产能置换指标有效期限复函的通知
2021-03-31

关于转发同意延长煤炭产能置换

指标有效期限复函的通知

陕能煤炭〔2020〕51号

各产煤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投资集团公司、延长石油矿业公司、益秦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延长煤炭产能置换指标有效期限的复函》转发你们,请督促2019年关闭退出煤矿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产能置换指标交易。

陕西省能源局

2020年8月17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延长煤炭产能置换指标有效期限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