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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0原煤产量10亿吨左右 适度发展煤电
2020-03-24

内蒙古政府日前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0年工作计划》提出,2020年内蒙古将实现原煤产量10亿吨左右,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编制全区煤炭开发布局规划,草原核心区不再新开煤矿,鄂尔多斯等地区合理安排开发时序和强度,全力稳定煤炭产能、产量和价格。

建设绿色煤矿,加快既有煤矿达标建设和改造升级,新增绿色煤矿50处以上。引导60万吨以下煤矿有序退出。

实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生产建设秩序、煤矿环境整治等贯穿全年的“五个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加快自治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综合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煤矿标准化提档升级及动态检查。严格安全培训和人员持证检查,推进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同时,适度发展煤电。坚持煤电联营,研究制定煤电联营实施方案,力争新开工自用煤电500万千瓦,缓解蒙西地区缺电。加快上海庙至山东、蒙西至天津南等已核准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煤电建设。

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进一步降低,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实施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0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20年全区能源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重大项目为支撑,优化能源生产结构,提升能源供给能力,推动能源绿色发展,全力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

二、主要目标

2020年主要发展目标是:能源工业增加值增长5.5%以上,亿元以上能源项目投资增长15%以上。原煤产量10亿吨左右,发电量增长10%左右,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达到34%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以上。煤矿、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稳定,电力安全明显好转。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一是高标准编制能源规划。争取国家批复《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制定现代能源经济三年行动计划,推出一批重点工程、重点示范、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编制完成能源以及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油气、技术创新等“十四五”规划。制定煤矿智能开采、可再生能源倍增等行动计划。二是全面推进现代能源经济发展。建设现代能源经济研究院,建立定期分析能源形势、研究重大制度政策工作机制。发布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指数,提高内蒙古能源影响力。办好第三届内蒙古国际能源大会。推进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建设,支持通辽、鄂尔多斯创建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城市,支持乌海等地开展氢能产业化试点。

(二)优化生产布局。一是稳定煤炭产能。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编制全区煤炭开发布局规划,草原核心区不再新开煤矿,鄂尔多斯等地区合理安排开发时序和强度,全力稳定煤炭产能、产量和价格。二是适度发展煤电。坚持煤电联营,研究制定煤电联营实施方案,力争新开工自用煤电500万千瓦,缓解蒙西地区缺电。加快上海庙至山东、蒙西至天津南等已核准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煤电建设。三是加快新能源基地建设。建立清洁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加快锡盟特高压输电通道配送700万千瓦风电、上海庙至山东特高压输电通道配送400万千瓦新能源、乌兰察布60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三)调整产业结构。一是扎实推进绿色生产。建设绿色煤矿,加快既有煤矿达标建设和改造升级,新增绿色煤矿50处以上。推进绿色电厂创建,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进一步降低。研究引导草原核心区风电退出办法,开展绿色风电场试点。二是深入推进结构性去产能。引导60万吨以下煤矿有序退出。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研究10年以上风电项目退出机制。三是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满洲里500千伏输变电等工程。推进城镇配电网建设和农网改造升级。

(四)聚力打好攻坚战。一是做好光伏扶贫后续工作。推进光伏扶贫电站稳定运行,确保所发电量全部上网。推动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目录。做好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收益分配等后续管理工作。二是切实抓好污染防治。加快推进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从严把控以剥挖方式进行的煤矿采空区治理,限期完成已批复项目治理。实施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三是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能源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推进能源领域银企对接。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争取华星煤制气项目核准,加快推动神华煤制油二三线以及华星、国储煤制气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伊泰200万吨煤制油、北控40亿立方米煤制气、大唐二系列13.3亿立方米煤制气、汇能煤制气二期等项目建设。

(五)深化改革创新。一是持续深化改革。继续扩大电力交易,推动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推进增量配电网改革,以点带面重点推动达拉特等增量配电试点工作,争取有所突破。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缩短企业获得电力时间,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坚持创新驱动。支持企业建设现代能源经济创新平台。建设智能矿山,智能开采工作面达到20个以上。建设智能电网,实施智能化变电站改造。建成运行内蒙古智慧能源大数据平台。开展矿用车电动化试点。加快氢能、储能设施建设。建成锡盟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

(六)抓牢安全生产。一是开展“五个专项”整治。实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生产建设秩序、煤矿环境整治等贯穿全年的“五个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安全基础建设。深入推进“五个常态化” 建设。编制执法计划,健全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快自治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综合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煤矿标准化提档升级及动态检查。严格安全培训和人员持证检查,推进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