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于这个最大实际。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出路就在发展。正如邓小平所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定不移地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今天,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最大外汇储备国、最大出口国和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大国。我国也从低收入国家跨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减贫和民生进步的奇迹。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们不断完善成熟的发展战略,这一发展战略十分清晰地阐明了发展什么、如何发展、为谁发展的问题。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国内外大势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不能也不应该改变。这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根本要求,也是解决当代中国一切问题的根本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国情有着十分透彻而坚定的认知,他深情地说,我去过很多贫困地区,看望了很多贫困家庭,他们渴望幸福生活的眼神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基础,经济不发展,一切都无从谈起。”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要不断做大蛋糕,为人民群众生活改善不断打下更为雄厚的基础。社会上有一些人说,目前贫富差距是主要矛盾,因此“分好蛋糕比做大蛋糕更重要”,主张分配优先于发展。针对这种说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种说法不符合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他还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为了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不要发展了,也不是要搞杀富济贫式的再分配。”任何束缚和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言行,都是违背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都要坚决反对,排除各种干扰。
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增长必须是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是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要坚持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依托资源禀赋,根据比较优势,不断提高投资效率,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避免无效投资。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要坚持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用好新发展理念这个指挥棒;坚持把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作为贯穿发展全局和全过程的大逻辑,破解无效和低端供给过剩、有效和中高端供给不足的供给侧结构性问题;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创新发展,做实创新发展。在此基础之上,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问题,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实践问题。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融入自己的全部奋斗实践中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就是以人民利益为最高追求,以实现人民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习近平总书记同采访十八大的中外记者亲切见面时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民福祉,是我国经济发展不可动摇的目标。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这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就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