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目前中国煤企的主营业务仍是以煤炭生产销售为主,煤炭运输多数由第三方独立完成,仅有部分大型国有煤炭企业有铁路专运线,能够实现产销运一体化。整体来看,多数煤炭生产企业能够实现产销一体化;但产销运一体化对企业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循序渐进不断发展和完善。
由于我国的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而主要消费地集中在东南沿海发达省份,受煤炭生产与消费格局的影响,煤炭的基本流向是“西煤东调、北煤南运”。铁路运输由于受气候和自然条件影响较小,且运载能力强及运输成本低,在煤炭运输中占据主导地位,最近几年经过铁路运输的煤炭量占全国煤炭总量的50%以上。
2015-2020年我国铁路发运量整体震荡波动运行。其中,2015-2016年受我国煤炭需求量降低的影响,我国铁路煤炭发运量逐渐下降;2017-2019年,随着我国煤炭需求回暖,集装箱和散货运输量逐渐提高,我国煤炭铁路发运量也逐渐提高,2019年铁路煤炭发运量达24.6亿吨,同比增长3.36%,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65.6%;进入2020年铁路煤炭发运量呈现小幅下降态势,1-9月全国煤炭铁路发运量为17.2亿吨,较去年同期下降5.5%,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61.87%。
影响今年铁路煤炭发运量小幅下降因素主要有:
一、2-5月份受高速免收通行费政策的影响,汽车运输成本降低之后,导致许多下游用户转向汽运市场,挤压了铁路煤炭发运量;
二、1-9月份全国煤炭产量出现小幅下降,受此影响铁路煤炭发运量同步回落;
三、1-6月我国进口动力煤同比增长39.5%,上半年东南沿海地区对进口煤的依赖度相对较高,相应地对国内煤的采购量有所减少,致使产地发运至港口的煤炭量有所下滑;
四、因今年产地发运至北方港口的价格利润明显缩减,许多以铁路发运为主的贸易商转战地销。虽然1-9月份铁路煤炭发运量出现回落,但后期随着煤炭运输结构的调整,铁路运力将进一步增加,发运量将继续维持高位水平。
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增加铁路煤炭运输,加快浩吉铁路集疏运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浩吉铁路通道能力;积极推进京津冀鲁地区公转铁增量,继续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分省份来看,陕西省要求年运量在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要达到80%;山西省货物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宗货物运输以铁路为主的格局基本形成,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加2亿吨;河北省继续严格落实禁止汽运煤集港政策,下水煤炭100%实现铁路集港。
总体来看,预计2021年我国铁路煤炭运量有望继续保持增长,全年铁路煤炭发运量将达到24.7亿吨,同比增长0.7亿吨,增幅2.92%,铁路运输煤炭量将占全国煤炭产量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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