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规范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日期:2025-03-18 来源:中国煤炭报 责任编辑:朗朗
近日,财政部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洁化石能源以及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等能源清洁开发利用的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实施期限为2025年至2029年,到期后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延续。
《办法》指出,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清洁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清洁能源公共平台建设、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示范等。专项资金分配结合清洁能源相关工作性质、目标、投资成本以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因素,可以采用竞争性分配、以奖代补和据实结算等方式。
其中,使用专项资金对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给予奖补,奖补资金按照“多增多补”的原则分配。较上年开采利用量增加的,按照增幅给予梯级奖补;较上年开采利用量减少的,按照降幅扣减奖补资金;对取暖季生产的非常规天然气增量部分,按照“冬增多补”原则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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