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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

日期:2024-11-06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任编辑:白雪文

距离首都最近的大草原,也是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用绿色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划底线:全盟总面积的65.06%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锡林郭勒盟拥有17.96万平方公里的草原,同时,浑善达克沙地由东向西横穿全盟11个旗县市,占浑善达克沙地总面积的81.4%。这里既是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的主战场,也是京津风沙源的重要治理区。

绿色是锡林郭勒最亮丽的底色和价值,保护好锡林郭勒生态环境是全盟最大的政治责任。

2015年,锡林郭勒盟成立生态保护委员会,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草原生态保护职能部门。同年5月,生态保护委员会在全盟范围内展开生态资源普查,摸清生态资源家底,在试点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全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锡林郭勒盟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率先提出将大部分国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盟市。

据介绍,锡林郭勒盟依法将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好重要的草原、湿地、沙地、河湖、荒漠植被等生态系统,维护生态景观多样性。

最新数据显示,锡林郭勒盟从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30034.4677平方公里,占全域总面积65.06%。

破顽疾:不再在草原上开口子新上矿山开发项目

从锡林浩特城区一直向草原驶去,根据锡林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的手机卫星定位,汽车在一片围挡的草地前停了下来。“这里曾是锡林浩特中联金河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如今绿油油的草地,根本想象不到昔日繁忙生产的景象。”工作人员进一步回忆道,“五年前来到这里,高高的办公楼、人来人往的宿舍楼、包装站台、生料库、石灰石大棚、堆料大棚、原料立磨系统等设施坐落在贫瘠的土地上,产生的灰尘给草原蒙上了一层层灰,现如今,只看见一片长势较好的草地,完全融入进了锡林郭勒大草原。”

以锡林浩特中联金河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的拆除为标志,锡林郭勒盟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所有矿业权已全部注销退出。

作为煤炭资源丰富、国家重要煤电基地的锡林郭勒盟,曾经开启了以能源为主的产业发展,通过“抓经济、抓工业、抓项目” 集中上了一批露天煤矿和非煤矿山产业,在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生态环境的破坏。

沉重的生态环境压力使锡林郭勒盟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不再走靠资源谋发展的老路。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志鹏介绍道,锡林郭勒盟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草原分类管控,将草原分为生态保护红线内草原和生态保护红线外草原。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内草地面积占全域草地面积约67%。生态保护红线内草原实施季节性放牧,强化草原保护,允许合理利用,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外草原兼顾保护和利用,除放牧活动外,可适当建设畜牧业生产附属设施用地,适度发展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草原旅游业。同时,锡林郭勒盟不再在草原开口子新上矿山开发项目,不再在草原核心区规划建设风电、光伏项目,对小散矿山矿业权期满不再延续。

而对于在期矿山,锡林郭勒盟加大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深入推进矿山复垦绿化,一步步把在期矿山建成绿色矿山。

2021年,锡林郭勒盟制定《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指引(暂行)》,高标准提出4项建设目标、5项建设标准、8项鼓励政策,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由点及面、高质量开展,先后有48家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库,其中8家列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2022年以来,分三批将治理效果退化以及存在违法占地等问题的22家矿山移出绿色矿山名录库。2023年,制定印发《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建设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以千分制标准为基础,划定了850分的提质增效分数线,通过示范引领、晾晒比拼,倒逼矿山责任落实,坚决杜绝绿色矿山“不绿”问题,确保绿色矿山“名副其实”。

数据显示,近十年来,锡林郭勒盟累计减少采矿权360个,占比减少57%,在期探矿权减少305个,占比减少56%,大中型矿山占比由18%提高到43%。2016年以来,全盟各矿山企业累计投入治理资金56.5亿元,治理面积280.21平方公里,其中,2021年—2023年共投入28.28亿元治理在期矿山近137.19平方公里,3年投入治理资金及治理面积均超过“十三五”时期总量。

严把关:项目准入做到源头把控、全程监督

根据《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凡征占用草原等生态资源的建设项目立项前,都要进行前期预审,项目必须符合生态保护总体规划,必须与生态红线相衔接,必须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一致,做到项目源头把控,全程监督,为生态环境保护划定了坚决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姚志鹏表示,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批准实施以来,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审批时,均对工程项目布局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则进行核实,未出现未经批准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或擅自扩大占用已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等情况发生。同时,为保障项目用地需求,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在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批组卷时,严格审查项目布局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则,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红线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办理。

据介绍,自2022年10月至2024年9月底,锡林郭勒盟共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项目共28个,涉及9个旗县,项目类型包括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规定的线性基础设施、保护执法、科学研究、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以及科普宣教等,有效保障了项目用地需求。

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锡林郭勒盟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守底线、破顽疾、严把关,留存住了锡林郭勒草原上的绿色,迸发出了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宏表示,下一步,全盟生态环境部门将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立足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职责,保障全盟生态环境安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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